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肺部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它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
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4条或4+5条者,可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症状体征典型者可以直接诊断为哮喘,症状体征不典型者需要做肺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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