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术前患儿:
1、绝大多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均可以按计划进行标准的疫苗接种。
计划免疫程序:免疫程序是指需要接种疫苗的种类及接种的先后次序与要求,主要包括儿童基础免疫和成人或特殊职业人群、特殊地区需要接种疫苗的程序。
⑴出生24小时内,接种卡介苗和第一针乙肝疫苗。
⑵1个月月龄,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
⑶2个月月龄,接种(服)第一次脊髓灰质炎疫苗。
⑷3个月月龄,接种第二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第一次百白破疫苗。
⑸4个月月龄,接种第三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第二次百白破疫苗。
⑹5个月月龄,接种第三次百白破。
⑺6个月月龄,接种第三针乙肝疫苗。
⑻8个月月龄,接种麻疹疫苗。
⑼1.5~2岁,进行百白破加强接种。
⑽4岁,复服脊髓灰质炎疫苗。
⑾7岁,复种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加强接种白破二联疫苗。
2、有免疫缺乏症(如DiGeorge综合征或类似疾病)以及那些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先心病患儿不能接种减毒疫苗,如脊灰糖丸、麻疹疫苗、卡介苗 。
3、先心病患儿体质较弱,尤其在冬季容易感冒,因此,6月龄以上的患儿可以推荐接种流感疫苗。
二、术后患儿:
1、接受手术治疗的先心病患儿,建议术后3个月开始进行预防接种。
2、接种疫苗后如出现发热、呼吸心率加快等,应密切观察病情,必要时到医院进行相应的诊治。
三、预防接种反应
生物制品对人体来说是一种异物,接种后可引起有益的免疫反应,但也可产生有害机体的不良反应或变态反应。
主要有以下副反应:
⑴一般反应接种24小时内在接种局部出现红、肿、热、痛等炎性反应,有时可能同时伴有发热、头晕、恶心、腹泻等全身反应。这些一般属正常免疫反应,不需任何处理,1~2天内可消失。
⑵异常反应少数人在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过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肿等。这些反应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其后果很严重,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
⑶偶合病与预防接种无关,只是因为在时间上的巧合而被误认为由疫苗接种引起。
四、疫苗禁忌证
WHO规定具有以下情况者作为常规免疫的禁忌证:
⑴免疫缺陷、恶性疾病(肿瘤、白血病)及应用放射治疗或抗代谢药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活疫苗;
⑵接种对象正在患有发热或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疾病,应推迟接种;
⑶以往接种疫苗有严重的不良反应者,不应继续接种;
⑷有神经系统疾病的患儿,如癫痫、婴儿痉挛等,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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