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性患上乳腺癌的几率并不大,但是人们需对哺乳期乳腺癌症状引起充分的认识,避免出现疑似症状时不能够准确判断而未及时就医,从而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下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一些哺乳期乳腺癌症状,大家应该在平时多关注乳房的健康,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速去医院查明具体原因。据国外报道乳腺癌发病率约占全部妊娠妇女的0.2-0.3%;占全部乳腺癌病人的2-3%,国内报道高于国外水平,约占全部乳腺病人的7-12%。
一般说来,妊娠同时发生或妊娠一年内发生的原发性乳腺癌,称为妊娠期乳腺癌,而哺乳期间发生的原发性乳腺癌,称为哺乳期乳腺癌。这类乳腺癌临床上较少见,但千万不可轻视。
哺乳期乳腺癌多见于35岁以下妇女。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改变,即雌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明显增高,哺乳期催乳素及生长激素水平的上升以及血液中T细胞数量下降使机体免疫功能降低,导致肿瘤生长速度加快、恶性程度增高;同时妊娠期及哺乳期由于乳房内毛细血管增多并扩张充血,使肿瘤易于扩散,另外由于乳腺实质增多,腺体增生,致使乳房生理性增大,胀硬,使肿瘤不易早期发现,一旦发现多半属中晚期。
所以,我们一定要警惕哺乳期乳腺癌。哺乳期乳腺癌症状与一般乳腺癌相似,主要是乳房内出现肿块及乳头排液,乳头排液常为一侧乳房的单一导管,以血性及浆液性排液为多见,肿块常为无痛性或伴有轻度疼痛。常伴有腋窝淋巴结肿大,由于乳房的增大,乳腺组织密度增高,X线检查往往不易显示肿瘤,给早期诊断带来一定的困难。
对于妊娠期乳腺癌的治疗方法的选择,应根据肿瘤的早晚和妊娠的不同时期来决定,一般认为早期妊娠的I期乳癌病人可不必终止妊娠,如果为II、III期估计术后要接受化疗及放疗的病人和晚期患者不能手术治疗仅能行化疗和放疗时应及早终止妊娠,因为化疗和放疗时应及早终止妊娠,因为化疗和放疗对胎儿影响,只有终止妊娠才能减轻病人负担,又符合优生要求。
乳腺疾病专家提醒广大育龄妇女,平时要充分认识哺乳期乳腺癌症状,提高警惕。一旦在妊娠期或哺乳期出现乳房的可疑肿块,应及时去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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