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床实践修订妊娠糖尿病诊断方法
- 发布于 2011-03-20 08:30 来源:朴元林医生
美国糖尿病协会发布的“2011年临床实践建议”与之前的版本变化不多, 重点在于修订了妊娠糖尿病的诊断:
1)所有孕24-28周期间的孕妇均需行口服75克葡萄糖的2小时糖耐量检测, 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
2)血糖数值的分割点分别为:空腹为大于等于92mg/dL(5.11mmol/L); 服糖后1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80mg/dL(10mmol/L); 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53mg/dL(8.5mmol/L)。
3)任1个检测点的血糖数值高于分割点数值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
4)曾患妊娠糖尿病的妇女应至少每3年进行糖尿病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