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转移瘤患者若全身情况许可, 且具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可考虑手术治疗:
(1)肿瘤对椎体和附件破坏程度较重、病理骨折致脊柱不稳者;
(2)肿瘤组织压迫脊髓、马尾神经或神经根,导致脊髓和神经功能进行性减退者;(3) 顽固性疼痛经保守治疗无效者;
(4)需手术活检明确诊断者。
脊柱转移瘤一旦确诊, 即属恶性肿瘤晚期, 其治疗的主要目的在于: 缓解疼痛, 改善和保护神经功能, 维持和重建脊柱稳定性, 提高生活质量, 延长寿命。
根据Tomita评分,脊柱转移瘤的治疗目标和策略:(1)评分2~3 分者, 预期寿命较长, 外科治疗以长期局部控制脊柱转移瘤为目的, 对肿瘤椎体采取广泛性或边缘性肿瘤切除术; (2) 4~5 分者, 以中期局部控制肿瘤为目的, 可行边缘性或囊内肿瘤切除术; (3) 6~7 分者, 以短期姑息为目的, 可行姑息减压稳定手术;(4) 8~10 分者, 以临终关怀支持治疗为主,不宜手术。
因为不同手术方式的风险和并发症差异很大, 部分预期寿命短、全身情况差的患者不一定能从创伤较大的手术中获益, 甚至可能死于围手术期的严重并发症。因此, 根据患者的预期寿命和预后来制定治疗策略更为合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