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肺癌的最佳治疗手段为外科手术根治术,而肺癌患者因很多原因无法进行外科根治治疗。此时需进行有效地综合治疗,目前主要为全身静脉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血管内介入术在各系统无外科手术指症的恶性肿瘤治疗中已经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优势主要为通过肿瘤血管直接灌注化疗药大大增加瘤区的血药浓度和栓塞肿瘤供血血管对其进行物理性切断肿瘤的血氧供应。肺癌的血管内介入治疗的短期疗效已经得到公认,但为什么此法尚不能成为非外科手术治疗的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众多,主要有:(1)肺癌的多体动脉供血,肺癌往往可由多支动脉参与供血;(2)部分周围型肺癌可由肺循环参与供血;(3)肺癌的转移纵隔肺门淋巴结供血均为多体动脉供血;(4)介入医师多忽视化学药物的抗肿瘤原理,同时忽视细胞周期特异性抗癌药物的应用。
本人在长期临床实践中对病灶不进展或进展慢于正常肿瘤倍增接受全身化疗的患者,进行规范化血管内介入治疗后可明显提高治疗效果,其中部分患者在介入术后并进行根治性放疗可完全消除肿瘤,部分患者在肿瘤和胸内转移淋巴结明显缩小的情况下可进行外科手术根治术,比例约20%左右。
因此本人认为无外科手术指症的肺癌的血管内介入治疗应该规范化,主要内容为:(1)将全身静脉化疗的最新方案作为用药标准;(2)严格进行介入化疗后的细胞周期特异性抗癌药物的全身静脉化疗,目前以铂类(细胞周期非特异性抗癌药)为主的方案,其他药物(细胞周期特异性抗癌药)在动脉灌注后需补充全身用量;(3)进行局部插管慢速滴注或推注,使高浓度的化疗药持续接触肿瘤组织;(4)根据国际标准以4~6段(4~5周)化疗为一个周期,多血管供血的肿瘤或转移淋巴结,除留下1支给药血管外其余需在第一段介入化疗时进行栓塞;(5)第4段化疗结束时,将肿瘤血管完全栓塞;(6)术后积极进行惯续性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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