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E主要影响育龄期妇女,发生多种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增高,包括流产、死产和早产。SLE可影响妊娠结局,其中的高危因素为:狼疮肾炎和抗磷脂抗体阳性。狼疮性肾炎已被确认是高血压与先兆子痫的危险因素。具有潜在肾病的SLE女性在妊娠期蛋白尿可能增多,多数情况下鉴别先兆子痫和活动性狼疮肾炎并不难。
当血清补体水平降低,并有活动性尿沉渣及全身狼疮活动证据时支持位活动性狼疮肾炎。其他表现如高血压、血小板减少、血清尿酸水平增高和蛋白尿在活动性狼疮肾炎及先兆子痫都会出现。妊娠本身就可引起补体经典途径的低度活化。
SLE患者自然流产、宫内胎儿死亡和早产的发生率高于正常女性。当疾病已临床缓解6-12个月,且肾功能稳定并处于或者接近正常时,妊娠时机最佳。所以避孕和计划生育是比较重要的。
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处理:
1、计划妊娠:确定狼疮处于非活动期至少6个月;如肌酐大于167umol/L,劝阻妊娠;
2、检测抗磷脂抗体及其他可能与妊娠事件相关的抗体(如抗SSA、抗SSB抗体);
3、实验室指标基数检测(血清学、血生化指标包括肌酐、白蛋白、尿酸、抗ds-DNA、C3、C4);
4、注意有无发生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CHB)的风险,尤其是有抗SSA和抗SSB抗体或者既往生育过CHB婴儿的女性;这类女性患者妊娠16-24周间应检测是否出现CHB;
5、密切检测血压和蛋白尿。如出现,要鉴别是活动性肾炎亦或先兆子痫;
6、对于抗磷脂综合征患者,应考虑肝素和阿司匹林联合用药以降低妊娠失败和血栓形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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