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放化疗的治疗原则
胃癌是一种对放射线并不敏感的肿瘤,而胃的邻近器官肝、胰、肾等对放射线较敏感,因而限制了放射治疗在胃癌中的应用。作为综合治疗的手段之一,放疗可配合手术提高根治率,有助于消灭术野中的亚临床转移灶,以及残留或复发胃癌的姑息治疗。
术前放疗在目前胃癌的放疗中应用较多,疗效也较肯定,可提高手术切除率5%一14%,根治切除率提高4%~20%,5年生存率提高70~14%。原则上放疗结束后2周手术,不宜过早,但最迟不超过3周。术中放疗有助于清除照射野内的亚临床病灶以提高疗效。选用8―lOMev能量的电子线,一次术中照射30Gyo如有转移淋巴结或癌残留,可选用14―20Mev的电子线,一次用量35 Gy。对未能切除的晚期病例,可对原发灶一次照射35~ 40Gy。以缓解症状,延长生存期。
术后放疗常用于胃癌姑息切除后。有残余病灶或未能切除的转移淋巴结,可在做标记后采用术后放疗。采用高能射线,总剂量DT50~ 60Gy/6周,一般在术后3周开始照射。 化学治疗化学药物是药物治疗胃癌的主要部分,胃癌术前、术中以及术后均可辅助化疗以提高手术切除率,减少复发率及提高生存率。对不能手术、根治术后复发或姑息切除、改道、探查的晚期患者,化疗则是综合治疗的主要方法之一。
治疗胃癌的常用化学药物主要有5 - Fu及其衍生物、MMC、ADM,近年PDD及VP -16也常列入联合化疗。术前化疗对估计不能根治切除的进展期胃癌患者,可行术前化疗,如术前1周给5 - Fu750mg+LV(甲酰四氢叶酸钙)200mg连用3―5天。术后辅助化疗早期胃癌根治术后原则上不化疗,但在以下情况下辅助化疗:病理类型恶性程度高;病灶直径> Scm;有淋巴结转移;年轻患者。术后可采用单一用药。进展期胃癌根治术后,均采用联合化疗。如术后伤口愈合良好,可于术后3~4周开始化疗。
晚期胃癌化疗不能手术、非根治术或术后复发的晚期患者均应采用联合化疗为主的综合疗法,疗程间隔1―2个月,第1年化疗不少于3个疗程。
胃癌化疗产生的副作用
胃癌化疗对人体伤害极大,所以使用化学药剂也必须经过严格检测才行。最关键的是需要对化疗产生的副作用进行处理,这样才能保证胃癌治疗的最佳效果。
1、免疫功能下降:化疗药物可损害患者的免疫系统,导致免疫功能缺陷或下降。免疫功能指标如E-玫瑰结试验、CH50、C3补体、T细胞亚群,NK细胞活性、白介素II等,在化疗后均可不同程度地较化疗前下降。大部分抗肿瘤化疗药物有免疫抑制作用。
2、身体衰弱:患者可出现周身疲乏无力、精神萎靡、出虚汗、嗜睡等。
3、炎症反应:发热、头晕、头痛、口干、口舌生疮等。
4、消化障碍:食欲下降、饮食量减少、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或便秘等。很多化疗药物通过刺激胃肠道粘膜引发上述症状。
5、骨髓抑制:大多数化疗药物均可引起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甚者红细胞、血色素下降等。
6、肾脏毒性:有些化疗药大剂量可引起肾功能损害而出现腰痛、肾区不适。
7、心脏毒性:部分化疗药物可产生心脏毒性,损害心肌细胞,患者出现心慌、心悸、胸闷、心前区不适、气短等症状,甚至出现心力衰竭。心电图检查可出现T波改变或S-T段改变等。
8、肺纤维化:异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博来霉素等可引起肺纤维化,怕X线胸片可见肺纹理增加粗或呈条状改变。对既往肺功能差的患者来说更危险,甚至可能危及生命等。
胃癌化疗种类
辅助化疗 一些比较早期的胃癌,虽已经作了根治性切除术,但是为了避免术中播散以及术时已存在的微小转移而在以后引起复发和转移,需术后早期进行辅助化疗,并续用一年左右。病变大,用化疗缩小后再手术亦属此类,又称新辅助化疗。
病灶治疗 手术患者未能切除或未切尽,有病灶而不能手术治疗的患者,或已出现左锁骨上淋巴结及远处转移的病例,均可用化疗来治疗有关病变。术后复发或转移的患者原则上亦属此类。有效病例可达到控制病灶,减少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时间的效果。个别病例也可有病灶完全消退。
腔内治疗 胃癌患者到晚期时一部分会发生癌性腹腔积液。腹膜腔内注入抗癌药可获得比静脉用药更高的局部浓度,此时可在抽放腹水后将有关药物注入腹膜腔内,以冀控制腹水。
胃癌的化疗效果:以上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同时胃癌的化疗治疗方法过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会给胃癌患者的造成很大的副作用,因此对于胃癌的化疗,也要注意化疗之后的副作用的治疗。
胃癌化疗后如何护理
1、心理护理:化疗前给病人讲明化疗的进程,可能要发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要能忍耐,2~3周可以自愈。坚持完成化疗。
2、饮食护理:鼓励病人选择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的食物。并需戒烟酒,必要时给予开胃及止吐药。以及输液,脂肪乳与氨基酸等。
3、腹部护理:严密观察病人有无腹痛、腹泻、腹部有无压痛,腹肌紧张及肠鸣音情况,检查血液胰淀粉酶是否升高。
4、血象观察:每二周检查一次血常规、血小板。白细胞下降到2*10 9/L,输给小量鲜血多次,及电针刺激足三里,大椎等穴位。若白细胞仍未上升,需停止放疗,对病人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5、皮肤护理:照射野皮肤保护干燥,禁贴胶布及用热水袋,不用肥皂擦洗,用柔软敷料保护,忌用手抓痒,若已溃烂,用暴露疗法,外涂康复新,禁用含金属药物。
6、放射性肺炎护理:一旦发生应立即停止放疗。给大剂量抗生素加激素。呼吸困难时给氧气吸入,保持呼吸道通畅,半卧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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