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行肝移植治疗对肿瘤的根治性来说是最彻底的,正是因为肝移植可彻底消除肝脏肿瘤及肝内可能的转移病灶,同时也消除了原来肝脏硬化的基质(多数肝癌患者伴有肝硬化),所以,不少肝癌患者选择了肝移植治疗,从而获得了新生,获得了长期生存的机会。然而,尽管已经切除了原来的肝脏(包括全部肝内的肿瘤),术后仍然存在其它部位转移(最常见的是肺部)及移植肝转移的可能,因为,只要是肝癌不管是早期或中晚期,术前都存在肝外转移的可能,术前的所有检查未见有肝脏以外的转移不能完全代表100%没有转移(因为目前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在肿瘤未形成明确的块时基本上检查不出),随着疾病的早晚,转移的机会也有多少之分,疾病越早期,转移几率就越低,反之则反,因此,为了使每个患者都能够得到合适的治疗,国内外专家一直致力于研究什么样的肝癌患者适合行肝移植?其中制定选择患者的标准是研究的内容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有不少标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米兰标准、加州大学标准等,具体如下:
米兰标准:单个肿瘤直径≤5.0cm,多个肿瘤总数不超过3个,最大肿瘤直径<3.0cm,总直径不超过8.0cm,不伴有血管侵犯的肝癌。此类肝癌行肝移植可达到类似良性疾病的效果。
加州大学标准:单个肿瘤直径≤6.5cm,多个肿瘤不超过3个,最大肿瘤直径≤4.5cm,总直径≤8.0cm,其生存率与米兰标准相比无显著差异。
根据以上标准选择患者可获得较好的效果,但是,超出以上标准的患者不是说不能行肝移植,而是行肝移植后出现转移的几率相对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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