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超声检查对早期识别胎儿出生缺陷和产前实施干预非常重要。当然这也有赖于超声检查的质量控制。以下为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2011年2月)推荐的超声检查次数,原文如下:推荐次数4~5次,分别是6~13周+6、18~24周、30~32周、37~41周,这些孕周的超声检查是有针对性的,概括地讲6~13周+6是帮助确定宫内妊娠或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NT),18~24周是系统超声筛查胎儿畸形,30~32周是评估胎儿发育,37~41周是确定羊水量、胎盘和胎儿发育等情况。
出门诊时常有孕妇对检查次数及作用心存疑虑及不解,再此写出自己的(中医学院、产科陈宝艳医生)个人建议,仅供参考,欢迎同行、专家给出指导意见!
第一次:孕6~9周:确定宫内妊娠,也可以帮助月经不规律的孕妇确定妊娠周数;
第二次:孕11~13+6周: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即NT筛查,是唐氏筛查I期的超声学指标,很重要。
第三次:孕22~28周,最好25~26周,三维彩超筛查,很多医院都需要提前3~4周预约,包括本院。
第四次:孕31~32周,了解胎位、胎儿发育、羊水、胎盘等情况,可以及早发现胎儿生长受限、羊水量异常等问题。常规的产前检查即测量宫高、腹围、检查胎位、听胎心以及胎心监测等无法确切了解这些宫内状况。
第五次:孕37~41周,产前评估胎儿大小、羊水等情况,特别是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综合征等高危妊娠、疤痕子宫等情况,这次检查不可省略。即使不在门诊做,入院后也要检查,如果早点了解情况的话,可以及时处理,以免延误分娩的最佳时机及出现巨大胎、羊水过少、胎儿宫内窘迫等情况。
当然,如果情况特殊,如有先兆流产、胎盘位置异常、胎儿发育等情况,检查次数会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一般来说,做超声对胎儿是没有什么危害的,当然不能没有必要时滥增加检查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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