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uhauser等(Acta Otolaryngol,2005,125(11):1247―1248)提出了更全面的偏头痛性眩晕(MV)的概念,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将MV分为确定的MV(definite migrmnous vertigo)和可能的MV(probable migrainous vertigo)两类。
1、确定的MV诊断标准
1.1中度或重度的发作性前庭症状,包括旋转性眩晕,其他自身运动错觉,位置性眩晕.头动耐受不良一由于头动引起的不平衡感或自身、周围物体运动错觉(前庭症状的严重程度分为III级:轻度为不干扰日常活动,中度为干扰但不限制日常活动,重度为限制日常活动);
1.2符合IHS标准的偏头痛;
1.3至少两次眩晕发作时出现下列一项偏头痛症状:偏头痛性头痛、恐光、畏声、视觉或其他先兆;
1.4排除其他病因。
2、可能的MV诊断标准
2.1 中度或重度的发作性前庭症状;
2.2至少下列一项症状:符合IHS标准的偏头痛,眩晕发作时的偏头痛性症状,偏头痛特异性的眩晕诱发因素(例如特定的食物、睡眠不规律、内分泌失调),抗偏头痛药物治疗有效;
2.3排除其他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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