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血管意外(CVA)又称脑卒中,是一组由各种不同病因引起的脑部血管性疾病的总称,分为出血性(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和缺血(腔隙性脑梗死、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性)两大类,临床上以起病急骤与出现局灶性神经功能缺失为特征,无论是脑出血或脑缺血;其临床表现与病变的脑血管部位密切相关。神经功能缺失不足24小时者称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临床表现
(1)运动障碍:最常见的是病变半球对侧肢体的中枢性偏瘫,包括肌张力降低或增高,腱反射减弱或亢进,病理反射阳性及可能的阵挛;肢体运动时出现病理模式或协同运动,表现为上肢以屈肌张力增高为主,下肢以伸肌张力增高为主。
(2)感知觉障碍:包括偏身感觉障碍、一侧偏盲和感知觉障碍;实体感缺失;失认症;失用症等。
(3)认知障碍:主要表现在记忆、注意、定向、思维、解决问题等能力方面的功能障碍。
(4)言语障碍:
①失语症:常见有运动性失语、感觉性失语、命名性失语、传导性失语、皮质性失语等。
②构音障碍:表现为发音异常和构音不清楚,早期常伴有吞咽功能障碍。
(5)吞咽障碍:属于功能性吞咽障碍或神经性吞咽障碍。
(6)心理情绪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或焦虑症。
(7)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表现在穿衣、梳洗、进食、洗澡及大小便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减退。
(8)脑神经麻痹:包括:
1)面神经麻痹:眶以下的面肌瘫痪,常伴有偏瘫及舌肌瘫痪。
2)假性延髓(球)麻痹:为双侧运动皮质及其发出的皮质脑干束受损引起,属于上运动神经元病变。
康复治疗
1、适应证和禁忌证
(1)适应证:无特殊禁忌的脑血管意外患者。
(2)禁忌证:生命体征不稳定,如发热(体温>38℃)、血压波动大、症状继续进展的患者,可以延迟开始康复或暂停康复治疗。
2、康复目的和原则
(1)治疗目的
1)急性期的治疗目的:主要是诱发肢体的随意运动,预防继发性损害(如压疮、呼吸道感染、深静脉血栓等),防止出现异常运动模式。
2)恢复期的治疗目的:促进运动功能恢复,改善肢体的选择性运动,抑制不正常的联合反应,改善步行能力,提高手的精细功能和预防可能出现的肩关节半脱位、肩手综合征(复合性区域性疼痛综合征)、关节僵硬等合并症。
具体包括:改善功能,最大限度地恢复或改善患者的运动、认知、言语等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尽可能恢复或改善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使患者重返社会。
(2)治疗原则
1)早期开始:对生命体征稳定、症状无进展、神志清醒的患者,即可开始治疗。对昏迷患者或住在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只要没有发热、瘫痪没有进展、血压稳定,也可以开始肢体的被动活动或通过物理因子干预。
2)综合治疗:除了药物治疗之外,主要采取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护理、康复生物工程,以及中医治疗(包括针灸、中药)。
3)循序渐进:治疗项目由少到多,治疗时间逐渐增加,治疗强度逐渐加大;治疗中外界给予患者的帮助逐渐减少,患者的主动参与逐渐增多。
4)持之以恒:从发病开始,康复即介入,直至患者的功能达到最大程度的恢复。
3、临床治疗
主要为控制血压、稳定生命体征、改善脑循环、支持疗法以及预防并发症。对缺血性脑血管意外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溶栓、抗凝、降纤、抗血小板治疗等;对出血性脑血管意外治疗的重点是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必要时外科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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