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诊时可明确诊断: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吸相为主的哮鸣音,呼吸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二、需要结合自然表型和危险因素分析才能诊断
1、 早期一过性(多与早产和父母吸烟有关,大多数患儿与3岁内喘息消失);
2、 早期起病的持续性喘息(3岁前起病,与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相关,无个人及家族过敏性疾病史,喘息症状一般持续至学龄期,相当部分病人在12岁时仍然有症状);
3、 迟发性喘息/哮喘(也称IgE相关性喘息,有典型的过敏性疾病背景,哮喘症状常迁延持续至成人期)。若临床疑诊哮喘的婴幼儿患有明显湿疹或过敏性鼻炎,或家族中(尤其是父母)有哮喘或过敏性鼻炎病史,应高度考虑哮喘的诊断。哮喘预测指数:主要危险因素:1、父母有哮喘病史;2、患儿有湿疹;3、有吸入变应原致敏的依据;次要危险因素:1、有食物变应原致敏的依据;2、外周血嗜酸性细胞>4%;3、与感冒无关的喘息;如果疑诊哮喘的婴幼儿在过去一年喘息≥4次,具有一项主要危险因素或两项次要危险因素,则应考虑哮喘的诊断。
4、 需要观察实验性治疗后的反应才能诊断 该类有喘息症状或长期咳嗽患儿按照一般常见的“感冒”治疗无效,按“下呼吸道感染”经过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亦无效,而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及抗炎(激素、白三稀调节剂)治疗有效,而当治疗停止后症状又恶化,则支持哮喘的诊断。如果用吸入糖皮质激素、白三稀受体拮抗剂或支气管舒张剂治疗无效,则哮喘的诊断需要从新审定。
5、 对任何患有反复喘息和咳嗽发作的婴幼儿都应该被怀疑哮喘,确诊只有通过长期随访、广泛鉴别和观察对支气管舒张剂和或抗炎治疗后的反应。“反复喘息”是哮喘的重要症状,但是,任何“反复”都由第一次开始,因此对曾有一次喘息的婴幼儿一定要定期随访,不可轻易下确诊或除外的结论。
6、 需要进一步的辅助检查除外其它疾病才能诊断。如气管发育异常、支气管异物、肺炎、食物过敏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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