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
强迫症常见表现:当下列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症状持续存在影响正常生活时,就应该考虑找心理医生进行咨询和治疗了:
经常对病菌和各种疾病敏感,并毫无必要的担心;
经常反复洗手而且洗手的时间很长,超过正常所需要;
有时会毫无原因的重复相同的话语好几次;
觉得自己穿衣,清洗,吃饭,走路时要遵循特殊的顺序;
经常没有必要地反复做某些事情,例如检查门窗,开关,煤气,钱物,文件,表格,信件等;
对自己做的大多数事情都要产生怀疑;
经常不自觉地去想一些不愉快的回忆或想法,使人不能摆脱;
经常认为自己的细小的差错就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
时常无原因地担心自己患了某种疾病;
时常无原因地计数或多次吟唱某一段歌曲;
在某些场合,很害怕做出尴尬的事;
当看到刀,匕首和其他尖锐物品时会感到心烦意乱;
为要完全记住一些不重要的事情而困扰;
有时会毫无原因的破坏某些物品,或伤害他人;
在某些场合,即使当时生病了,也想暴食一顿;
当听到自杀,犯罪或生病这类事情时,会心烦意乱很长时间,很难不去想它。
有洁癖、幻想症、电邮综合症、自慰过度等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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