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患者放、化疗期间要忌口吗?吃所谓的“发物”会造成肿瘤进展吗?这是我们医患双方要经常面对和解答的问题。
中国民间习惯把老鹅、公鸡、猪头肉、鲤鱼、虾、狗肉、羊肉等食物称为“发物”,有人说肿瘤患者不能吃发物,还有一些地方相传肿瘤患者不能吃海产品、无鳞鱼等等,到底肿瘤患者能不能吃“发物”和要不要忌口呢?
从医学角度来说,“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复发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民间所说的这些“发物”主要是与过敏性疾病或皮肤疮疡肿毒等疾病的发生、发展有关,如荨麻疹、湿疹等变态反应性皮肤病。多因患者禀赋不耐,对某些物质过敏所致,故在饮食中应忌食鱼、虾、蟹等含有异种蛋白的饮食。中医认为阳症疮疡肿毒主要由湿热火毒蕴结所致,急性炎症阶段患者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待炎症消退或溃破脓出了,则宜适当增加营养,促使疮口早日愈合。从现代病理学的角度看,肿瘤既非过敏性疾病,也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疮痈肿毒,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发物”与肿瘤的复发、转移存在必然联系,也没有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和学术论文中见过这样的报道。一些海产品如海参、海藻、昆布、乌贼鱼等,也是抗癌治疗中常用的食物和药物。
中医的确有“忌口”之说,是指为了避免由于饮食不当而对身体和疾病康复带来的危害,患者在饮食方面应当有所禁忌,而且“忌口”不仅是针对肿瘤患者,而是包括所有疾病。但是中医所说的“忌口”并不像民间流传的那样,肿瘤患者不能吃鸡、鱼、虾、海产品等食物,而是强调辨证择食、因证忌口,即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注意饮食的禁忌。比如甲鱼,阴虚内热证患者可食用,而脾胃阳虚者则不适宜。我们日常生活中吃的大部分食物是属于中性的,但也有一部分食物偏热或寒性,如偏温热类的有:羊肉、狗肉、黄鳝、韭菜、蒜、生姜、辣椒、桂圆、荔枝、橘子等;偏寒凉类的有:甲鱼、河蚌、鸭、荸荠、藕、黄瓜、西瓜、梨、绿豆等;滞气类的有:豆类、南瓜、山芋、糯米等;易生痰湿的有:油腻类食物。
忌口的一般原则是:体质偏热或临床表现为热证者,如有发热喜凉、口渴饮冷、面红耳赤、烦躁不安、小便短赤、大便干结、舌红苔黄,不宜吃热性食物;体质偏寒或临床表现为寒证者,如有畏寒怕冷、神疲乏力、口淡不渴、痰多清稀、尿清便溏、舌质淡胖,不宜吃寒凉食物;脾虚气滞、痰湿内蕴者不宜吃滞气或油腻的食物。放、化疗期间易出现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较差,便秘,此时应以清淡、高蛋白、易消化的食物为主,切忌为了大补而过食荤腥油腻食物,加重肠胃不适。多食蔬菜、水果等含粗纤维食物,能促进肠蠕动,防止便秘。另外,要注意平衡膳食,营养充分,即在可能条件下做到食品多样化,荤素搭配,比例适当,避免偏食和过食,适可而止。忌吃腌制、烟熏、油炸、烧烤、霉变的食物,戒烟酒。
总之,饮食宜忌应因人因病而异,不能人云亦云,盲目施行。建议患者按照忌口的一般原则进行饮食调养,过分忌口和过分滋腻大补,都是不足取的。恶性肿瘤是消耗性疾病,加强营养,平衡膳食,对肿瘤患者的康复很重要。营养不良对患者康复极为不利,健康人需要营养,肿瘤患者更需要加强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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