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秘是消化内科常见疾病之一,与年龄有明显相关性,国内外研究发现,随年龄增长便秘发病率显著上升,且治疗难度明显增加,但对于老年性便秘治疗方法、治疗疗效以及远期复发情况说法不一。目的:回顾性探讨不同类型药物治疗老年功能性便秘临床疗效及复发情况的对比研究。方法 收集我院自2007年01月至2012年12月收治的老年功能性便秘患者173例,所有患者均行肠镜检查排除结、直肠器质性病变。根据患者治疗期间服药不同分组:A组为莫沙比利治疗组;B组为莫沙比利+乳果糖治疗组;C组为非比麸+乳果糖治疗组;D组为莫沙比利+非比麸+乳果糖治疗组;疗程为4周,观察各组服药后自行排便频率、每次排便时间、粪便性质、腹胀、腹痛、排便不尽感相关情况以及停药4周和8周后复发情况。结果 治疗4周后,A组总有效率为77.78%,B组总有效率为86.96%,C组总有效率为85.71%, D组总有效率为90%,其中D组治愈率明显高于其它各组(P<0.05)。 各组患者临床症状缓解程度不同,单药治疗出现不良反应的程度及远期复发率明显高于联合用药组。 结论:不同类型通便药物联治疗老年功能性便秘疗效和安全性优于单药使用效果,且复发率低,是治疗老年功能性便秘的理想方法。
功能性便秘是指排便次数减少,伴排便困难或排便不尽感,粪便干结为主诉的肠道功能性疾病。功能性便秘的发病原因非常复杂,其病理生理机制目前尚未明确,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功能性便秘与生活方式、饮食习惯、性别、年龄有关,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因素也同样起重要作用[1]。随年龄增长,功能性便秘发生率逐年上升,且随时间推移症状逐步加重,部分便秘严重者影响患者正常生活。对于大部分患者功能性便秘的治疗方法目前仍以内科保守治疗为主。本研究对我院2007年1月―2012年12月消化内科病房和门诊的老年功能性便秘患者进行不同药物治疗疗效分析,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7年1月―2012年12月我院消化内科病房和门诊治疗的老年功能性便秘患者173例,其中男128例(占73.99%),女45例(占26.01%),年龄60~85岁,平均年龄(68.5±5.6)岁;病程7个月~48月,平均为(40.7±5.2)月。将患者按接诊先后顺序随机分成4组,A组:莫沙比利;B组:莫沙比利+乳果糖;C组:非比麸+乳果糖;D组:莫沙比利+非比麸+乳果糖。各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情况。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根据2006年国际会议制定功能性便秘的诊断标准,即功能性便秘的罗马III标准(RomeIII Criteria of
constipation),患者均符合功能性便秘诊断标准[2];性别不限,年龄在50~85岁。所有患者均无腹部手术病史,同时排除肠道肿瘤、肠道息肉、巨结肠等器质性疾病、炎症、心脑血管疾病以及糖尿病等多系统疾病。在治疗期间出现新增心脑血管、代谢性疾病、以及不能配合治疗等影响结果评估者均被踢出。
1.3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根据分组给予相应药物治疗,具体药物用量为:莫沙比利(江苏豪森药业)5 mg/次,3次/d;乳果糖 (苏威制药)15 ml/次,3次/d;非比麸(通用名:小麦纤维素颗粒,瑞典Recip AB公司),15
g/次,3次/d。疗程均为4周,并均给予正常生活方式干预即饮食指导。观察各组患者排便次数、粪便性质改善情况以及治疗期间腹胀、腹痛、排便不尽感平均分值情况,及停药后4周和8周复发情况。
1.4 观察指标
(1)根据粪便性状按照大便性状图谱参考Bristol分级[3]:1级为颗粒、坚果状硬球;2级为成块、腊肠状;3级为腊肠状、表面有裂缝;4级为表面光滑柔软、腊肠状;5级软团、便捷清楚;6级为糊状便;7级为水样便。(2)自主排便频率:1次/1~2 d(0分);1次/3~4 d(1分);1次/5~6 d(2分);1次/(1周以上)(3分);无自主排便(4分)。(3)排便困难程度:无需用力可自然排便(0分);需用力才能排出(1分);努力用力才能排出(2分);需要按摩肛周甚至用手抠(3分)。(4)腹痛、腹胀、排便不尽感主诉症状评估:无上述症状(0分);合并其中1项(1分);合并其中2项(3分);合并其中3项(3分)
1.5 疗效判定标准
(1)服药4周进行疗效评估,根据Bristol分级以及本研究制定关于排便频率、排便困难程度评分标准进行判断:Bristol分级5~7级,自行排便频率0分,排便困难程度0分,症状评估0分为治愈;Bristol分级4级,自行排便频率0分,排便困难程度0分,症状评估1分为显效;Bristol分级3级,自行排便频率1~2分,排便困难程度1~2分,症状评估1~2分为好转;Bristol分级1~2级,自行排便频率3~4分,排便困难程度3分,症状评估3分为无效。(2)患者停药后4周和8周观察复发情况。
1.6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多组均数之间比较采用方差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疗效情况
173例患者2人未完全完成制定的治疗方案,其中A组失访1人,为67岁男性患者,原因为治疗第13天突发急性脑出血;D组失访1人,为78岁女性患者,原因为治疗期间未完全按方案服药。其余171例患者完成治疗过程。A组治疗36人的总有效率为77.78%,与其它各组比较,总有效率明显低于其它各组(x2=5.394 P=0.013);B组治疗46人的总有效率为86.96%,总有效率与A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5);c组治疗49人的总有效率为85.71%,与b组比较,治愈率和有效率无明显差异(P>0.05);D组治疗40人的总有效率为90%,其中治愈率明显高于其它各组(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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