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发病期间几乎都不承认自己有病,绝大多数需强制住院治疗4周以上,待病情好转后,回家继续服药。此时绝大多数患者采取口服给药,药物经胃、肠黏膜吸收,经肝脏进入全身血液循环,到达脑部,起到控制精神症状的目的。此种给药方式的优点是使用方便、经济,无感染生,较注射给药相对安全,是最常用的方法,但由于药物首先进入门静脉被肝脏代谢,即首过效应,致使部分药物生物利用度降低。另外昏迷、呕吐、不合作者服药困难,难以执行。
肌肉注射给药:药物在注射部位(如臀部、三角肌)经肌肉丰富的血管吸收入血,吸收较完全且起效迅速,对急性发作期,拒绝服药、吵闹不安,冲动攻击,兴奋激越及暴力行为者,可肌肉注射,此方法较口服起效块。对有些急性期病人可肌注短效药,慢性病人,需长期用药,病人又不愿服药者,根据病人身体情况,可半月或一月肌肉注射长效针剂,既能解决天天服药的麻烦,减少漏服、藏药等情况发生,又能控制病情,减少复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上两种方法因人而异,病人使用的药物种类、剂量也因人而不同,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出现不良反应能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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