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巨细胞病毒肺炎的临床表现无特异性,诊断主要依据实验室检查。国内多采用巨细胞病毒IgM、巨细胞病毒pp 65和巨细胞病毒DNA定量检测。由于免疫抑制剂的应用,患者可缺乏抗体反应或抗体延迟出现,故巨细胞病毒IgM检测阳性性不高,不能单独作为巨细胞病毒感染的诊断依据。白细胞过少者不能行巨细胞病毒pp 65检测。FQ PCR方法敏感性高、方便、不受白细胞计数的影响,而巨细胞病毒pp 65抗原血症检测特异性高,两种方法的联合应用为巨细胞病毒肺炎的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提供可靠依据。
巨细胞病毒性肺炎的临床诊断标准:
(1)、发热,体温超过38.0 ℃,持续3 d以上;
(2)、咳嗽、痰少、呼吸困难及低氧血症进行性加重;
(3)、胸片呈间质性肺炎改变;
(4)、实验室检查: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血清中巨细胞病毒IgM阳性和(或)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法(FQ PCR )检测血中巨细胞病毒DNA阳性和(或)巨细胞病毒pp 65阳性;
(5)、发热早期细菌、真菌、卡氏肺囊虫及结核菌等检查均为阴性。
治疗:以更昔洛韦抗病毒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具体为:
①、目前公认的巨细胞病毒的首选治疗是静脉使用更昔洛韦5 mg/kg,静脉滴注,每12 h重复1次,疗程2~3周,以后再给予维持量5 kg/m g静脉滴注,每24 h重复1次,对于严重疾病需联合使用免疫球蛋白。抗病毒治疗时一定要注意足量、足够疗程,并根据肾功能调整更昔洛韦用量,根据巨细胞病毒监测情况决定抗病毒治疗疗程,在症状消失或体温正常1周,巨细胞病毒检测阴性后停药较安全。因本病治疗后复发率高,达20%~60%,停药后仍应定期监测巨细胞病毒,必要时给予更昔洛韦口服防止复发。
②、激素使用:巨细胞病毒肺炎的间质性病变主要是由T细胞介导的一种免疫病理状态,而激素可减少肺泡渗出,减轻肺间质纤维化,降低免疫抑制剂撤减带来的急性排斥反应的风险,因此器官移植患者发生巨细胞病毒肺炎时可加用甲强龙80~160mg/d短程静脉冲击治疗,减量或停用其他免疫抑制剂,待情况好转后再逐步恢复到正常用量。但在未进行器官移植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特别是一些长期接受激素治疗的患者,肺损伤可能直接来源于巨细胞病毒的致细胞病变作用,则尽量减少激素用量,早期采取以抗病毒为主的综合治疗。
③、纠正低蛋白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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