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化疗问题解答
1、什么是化学治疗?
化学治疗简称化疗,即指用药物治疗肿瘤。迄今它已成为可以和手术治疗、放射治疗并列的治疗肿瘤的三个主要手段之一。化疗学始于本世纪40年代,当时有少数白血病及淋巴瘤患者经氮芥治疗后取得了惊人的疗效,被认为是近代肿瘤化疗的开端。至60年代末,大部分目前常用的化学药物都已被发现,并且开始认识肿瘤细胞动力学及化疗药药代动力学的重要性,针对肿瘤细胞增殖周期各环节,选用不同的化疗药物,从而产生了几种药物的联合化疗方案。到了70年代,更多的肿瘤有了比较成熟的方案。80年代以后,各种不同作用机理新药的涌现,使肿瘤化疗更为丰富多彩,化疗能根治一些肿瘤的概念已被普遍接受,人们不再把化疗看成为晚期癌症的姑息治疗手段,而是追求用化疗根治肿瘤。
2、化疗在目前肿瘤治疗中占有怎样的地位?
目前肿瘤治疗强调综合治疗,其含义是根据病人的机体 状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和发展趋向,有计划地。合理地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包括手术、放疗、化疗和生物治疗),以期较大幅度地提高治愈率。化疗在其中的主要作用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作为根治性治疗手段,对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和一些实体瘤采用化疗可取得较好疗效,如白血症,恶性淋巴瘤、绒癌、精原细胞瘤等;二是作为术后辅助化疗,因手术和放疗均属局部治疗,对一些比较局限,播散趋向很小的肿瘤可治愈,但不能预防或减少远处转移,而化疗属于全身性治疗,可杀灭体内残存癌细胞或微小转移灶,使得容易播散的肿瘤有相当部分得以治愈,如骨肉瘤单一手术治疗后5年生存率仅20%,多数病人因肺转移等远处播散而致治疗失败,而采用术前或术后化疗,5年生存率可提高到60 %~ 80%;再如乳腺癌,尤其是腋窝淋巴结转移数目较多的患者,若手术治疗后不行化疗,则绝大多数病人会出现远处转移,使病情变得不可治愈,反之施行术后辅助化疗,可使远处转移的危险性大大降低;三是化疗可作为晚期肿瘤病人姑息性治疗手段,延长病人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如晚期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常因全身多处骨质破坏而致剧烈疼痛,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且常伴发热感染,患者生活质量极差,中位生存期为3~11个月。而采用化疗后,病人症状可很快得到改善,生存期延长,中位生存可达到2年以上,少数疗效好的甚至达到7年或更长时间。从上可见,化疗作为一种全身治疗在综合治疗中占有愈来愈重要的地位,随着各类新药的开发及基础研究的进展,化疗将成为今后研究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应用范围也会愈来愈广泛。
3、化疗对哪些肿瘤的疗效较好?
经过近年来各国学者的努力,当前癌症化疗对有些肿瘤已取得良好的疗效。通过化疗可以治愈的肿瘤有:绒毛膜上皮癌、奉丸精原细胞瘤、恶性淋巴瘤、儿童急性白血病、横纹肌肉瘤、神经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这些肿瘤对化疗药物敏感,治愈率在30%以上,如病变尚早,治愈率可达90%。通过化疗可延长生存期的肿瘤有: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细胞肺癌、骨肉瘤,它们的治愈率在5%~ 30%。有些肿瘤虽然不能被化疗根治,但可使病人症状得到缓解,如乳腺癌晚期、膀胱癌、前列腺癌、多发性骨髓瘤、于宫内膜癌、肾癌、黑色素瘤,头颈部癌及慢性粒细胞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这些患者中有的经化疗后可带瘤生存较长时间,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4、化疗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失败后怎么办?
化疗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在病人方面,患者自身骨髓功能较差,或其它重要器官如心、肝、肾、肺等功能不全,一般情况太差,不能耐受化疗;第二在肿瘤方面,肿瘤太大,且对化疗药物产生了原发性或继发性耐药;第三在药物方面,选择性不强,对生长缓慢或暂处于休止期的癌细胞无效或效力较差。绝大多数药物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到脑组织内,形成了癌细胞的"避难所",且目前尚未找到药物最有效的使用方法。
针对以上原因,可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一积极改善病人一般情况,对症支持治疗,对骨髓功能较差的患者给予集落刺激因子,刺激骨髓分化生长。尽量避免使用对已损脏器有毒性的药物,如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选用铂类抗癌药;第二减少肿瘤负荷,减少抗药性,对病变尚局限的大肿瘤可考虑手术切除,即称"减瘤术"。选用互不交叉耐药的化疗方案交替用药,用药剂量应足量,可减少耐药性产生;第三可选用脂溶性药物如亚硝脲类、威猛等药物或采用推管内注药的方式,使药物透过血脑屏障;此外,介入治疗方法也可增加药物在病变部位的浓度。对于已在临床上广泛应用的常用药物,进行给药途径和方法的改进,也可提高局部药物浓度、生物利用度及疗效。如 VP- 16、5-FU的口服剂型等。新作用机制药物的开发及应用,对一些复发的难治性肿瘤也可起到疗效,如紫杉类药物对复发的卵巢癌、新的芳香酯酶抑制剂及紫杉类对复发的乳腺癌、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对晚期大肠癌等均有效,新的联合化疗方案对复发失败的肿瘤也有相当疗效。
5、哪些病人不适合化疗,为什么?
首先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适合用化疗来作为诊断性治疗,因为化疗药物有各式各样的不良反应,对骨髓、心、肝、肾等脏器均有一定的损伤;而且有时化疗药物对结核、良性反应性增生等有一定效果。若认为只要经化疗后肿物有缩小就一定是癌症,那么会造成很多误诊,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痛苦和损失。例如,我们曾见过这样一位病人,因纵隔肿物就诊,在没有细胞学或病理确诊的情况下,按恶性淋巴瘤给予足量的全身化疗,疗后纵隔肿物有缩小,但不是十分明显,接着又改用更强的化疗方案治疗,致使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而死亡,后经尸解证实纵隔肿物为纵隔淋巴结结核。诸如类似的教训告诫大家,化疗不是诊断剂、安慰剂,不可随意使用,使用前必须得到病理或细胞学的确诊,并在肿瘤内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此外有些肿瘤通过局部治疗(手术或放疗)即可治愈时,不必加用全身化疗。例如皮肤基底细胞癌,放疗后的5年生存率达90%;手术切除后5年生存率是80%,若病灶直径小于2厘米者,5年生存率为100%。尚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一些头颈部癌等,常以局部复发为主要问题,如病变局部已控制,则不必加用全身化疗。当然患者年迈虚弱、肝肾功能失代偿、明显贫血、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心肌病变、感染发热等情况下,不适合用化疗,须先改善以上症状,否则病人很难耐受。
6、什么情况下停用化疗?
在化疗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停药观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呕吐频繁,进食后即吐,甚至呕吐胆汁,严重影响进食,并由此导致钾、钠、氯等电解质紊乱;腹泻水样便,每天超过5次,或血性腹泻、腹痛,表现为脱水,电解质失调;白细胞下降至3000/微升以下,或伴有感染发热,血小板下降至6万/微升以下或伴有皮肤出血点和其它出血倾向,如牙龈出血、鼻出血、穿刺点不易止血等;心脏病变,感心慌、心悸、气促、心率快或心律不齐;中毒性肝炎,即化疗药物损伤肝细胞后导致转氨酶升高、黄疸、低蛋白血症;中毒性肾炎,尿少、水肿、血尿素氮或肌酐升高;化学性或放射性肺炎,有些化疗药物如平阳霉素可导致肺纤维变,病人感到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对以上种种情况,必须先停用化疗,再采用其它对症支持治疗措施,否则会导致生命危险。
7、用化疗的病人都是晚期吗?
不是。因为当今化疗已从既往的姑息性治疗逐渐向根治性治疗迈进。既往传统的肿瘤治疗模式:手术→放疗→化疗→中药,即早期手术、中期放疗、晚期化疗及中药,明显地已不能适应现代肿瘤学的需求。综合治疗是目前肿瘤的治疗原则,随着有效的化疗新药的不断涌现,化疗在综合治疗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对化疗敏感的一些肿瘤;如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绒癌等可单用化疗治愈;肿瘤过大,手术切除困难者,经化疗待肿物缩小后尚可争取手术机会;术后辅助化疗在乳腺癌、骨肉瘤、睾丸肿瘤等治疗中不可缺少;当然一些晚期肿瘤患者也是化疗的适应证,可延长病人生命或减轻病人痛苦。因此,用化疗的病人其病情不一定都是晚期,根据病种和对化疗的敏感性,用化疗的病人可能是早期、中期或晚期。
8、怎样计算化疗的周期及疗程?
当医生向病人或家属询问有关化疗的周期数或疗程时,多数不能正确回答,常将两者混淆。正确的计算方法是:从注射化疗药物的第1天算起,至21天或28天,即3~4周称之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周期中不是每天都用化疗药,通常是前1~2周用药,后1~2周休息,其目的是使病人得以短时休整,待骨髓功能恢复正常水平,但有的化疗药物抑制骨髓的时间较迟,恢复较慢,所以个别方案需6周才算一个周期。而一个疗程是指连续化疗2~3个周期,有的肿瘤需化疗4~6个周期才算为一疗程。一个疗程后常有较长时间的休息,一般为2~3月,其目的是恢复或重建病人机体免疫功能,使病人各脏器功能得到充分调理,医生也会在这段时间内建议病人使用一些能提高免疫功能的药物或营养药品。若病情需要再进入下一疗程的化疗。
9、用化疗的病人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现有化疗药物中绝大多数在抑制或杀伤癌细胞的同时,对机体内正常细胞也有毒害作用,尤其是骨髓造血细胞与胃肠道粘膜上皮细胞。病人最常表现的是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或腹泻。因此化疗期间应每周至少查一次血常规,包括血红蛋白、白细胞和血小板,当白细胞减少时,协避免去人多的场所,以免增加细菌或病毒交叉感染机会;如白细胞数降至2000/微升以下或伴有发热,最好回医院由医生治疗。血小板数下降的危险是引起出血,应避免撞伤,且宜进软食,皮肤有出血点时应及时告诉医生,目前尚无升高血小板的特效药物,主要靠输注新鲜血小板。化疗期间,饮食应以卫生、清淡,富有营养的食物为主,现有较好的止吐药物,一般对症处理后可大大减轻胃肠道反应,且患者间个体差异较大,恶心呕吐的程度不一,因此不要将化疗与呕吐等同,避免自我暗示。此外,尚应注意口腔卫生,坚持每餐后漱口,以免出现口腔溃疡。化疗中出现腹泻,尤其是每天超过5次时应及时告诉医生处理。有些化疗药可致脱发,病人或家属应有心理准备,可预备好假发,一般停用化疗后2~3个月即可长出新发,不致造成长期影响。总之,化疗药物有各种毒副反应。化疗病人处于机体免疫功能较低状况,因此应调节自己情绪,切忌忧虑、苦恼或急躁,配合医生一起完成好化疗计划。
10、化疗到底做多少个周期合适?
化疗应做多少周期需根据病情及病种而定。一般对于适合做辅助化疗的病种,如绝经期前乳腺癌、睾丸癌、软组织肉瘤及肺癌等,当手术已切除原发肿瘤,临床检查尚未发现远处播散时,为了杀灭体内微小转移灶,需行4~6周期化疗,因为已有大量的临床研究表明,正规、足量的4~6个周期化疗足以杀灭体内对化疗药物敏感的癌细胞,剩余的耐药细胞即使再加用化疗,延长周期数也很难奏效。对于首选化疗的病种,如恶性淋巴瘤、小细胞肺癌等,适合的化疗周期数是当肿瘤达到完全消失后再加用2个周期,例如:经4~6周期化疗后肿瘤完全消失,则再加2周期,即总数为6~8个周期的化疗。但有时对恶性程度极高的肿瘤,或极易复发的肿瘤,可适当增加周期数,但不主张无限制地延长化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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