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型肝炎是由乙肝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常见传染病,抗病毒是根本的治疗措施,这是全球肝病专家的共识。其短期目标是清除或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减轻肝细胞炎性反应、改善和稳定肝功,长期目标则是预防或控制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的发展、降低肝细胞癌的发生率。但由于乙肝病毒本身的生物学特点,致使抗乙肝病毒治疗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
所谓长期性是指,治疗过程中要不间断的长期坚持,少则1-2年,多则3-5年以上,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反复性是指,即使是一次成功的治疗后患者的病情仍可能复发,需要再次抗病毒治疗。所以,抗乙肝病毒治疗贵在坚持。
临床上,我们经常发现许多患者在接受抗病毒治疗时半途而废。分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的原因主要有,工作或学习环境的变更(害怕暴露隐私)难以用药、不能耐受药物的副作用、病情演变不适合继续用药、经费困难等;主观上的原因则主要是,对抗病毒治疗的长期性、反复性认识不足,在经过一定的时间治疗后仍不见效便丧失了信心;有的则是怕麻烦、对抗病毒治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觉得抗不抗病毒治疗无所谓,一旦出现困难时便随意停药。
对因客观原因而中断治疗是可以理解的,而因主观原因中断治疗则是完全不应该的。乙肝患者在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时,一定要权衡利弊,慎重作出决定。从医学的角度上来讲,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一旦作出抗病毒治疗的决定则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在严密的医学观察下坚持到底。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抗乙肝病毒药有α-干扰素和核苷类药物。α-干扰素具有抗病毒、抗肿瘤、抗肝纤维化和免疫调节等多种作用。α-干扰素目前有短效、长效两种剂型。短效α-干扰素,成人剂量是500万单位,隔日注射1次。
长效干扰素既聚乙二醇干扰素,其分子量大、在体内代谢慢,因而血药浓度稳定,只需每周皮下注射1次,可增加抗病毒疗效、降低副作用。无论哪一种剂型,抗乙肝病毒治疗的疗程都是12个月,若效果良好,可适当继续延长疗程,巩固治疗,以减少复发。
但是,干扰素的缺点是有明显副作用,表现为用药初期会出现发热、头痛、全身不适、鼻塞和流涕等类似流感样的症状,部分患者还会有脱发,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失代偿肝硬化、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有精神异常或精神病家族史等禁忌证的患者是不能使用干扰素的。
因此,无论哪一种剂型的干扰素在临床应用中都必须经过有经验的专业医生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认真筛选是否适用。并且,在治疗过程中要定期复诊检查,接受专业医生指导。切不可擅自用药,脱离监管。
另一类抗乙肝病毒药物是核苷类药物。现有药物包括恩替卡韦、替比夫定、阿德福韦、拉米夫定和替诺福韦。因为研发上市时间不同,导致投放临床应用的时间也先后不同。
该类药物均通过阻断病毒逆转录酶的活性,从而能有效地抑制病毒的复制,达到控制病情进展的目的。其优点是适应证比较宽泛,用药方便,每天一次口服即可。
因此,核苷类药物是一种值得选择的有效的抗病毒药。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核苷类药物只是乙肝病毒的抑制剂,其本身并不能清除病毒。因此,需要长期服用,一般服药至少要在3-5年以上,治疗中不能轻易停药,贸然停药会导致病情复发甚至加重。
另外,还需要指出,长期应用该药可能使乙肝病毒产生变异,出现耐药。不同种类的核苷类药物,能够出现耐药的时间也各有不同。用药时间越长,病毒变异的可能性就越大。当发生变异的初期,常常只有病毒指标上升,而不伴有肝功异常和临床症状。
只有通过定期化验监测,才能发现问题。倘若患者不能按照医嘱及时复查,随着时间延长,患者体内乙肝病毒复制变得再度活跃,则可通过乙肝发病机制的再次激发,导致肝细胞损害,肝功异常,病情反复、加重。因此,认真地遵守医嘱,定期复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损害。这在长期服用核苷类似物的患者中,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不管选择哪一种抗病毒药治疗,都必须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切不可草率行事。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从医嘱,定期复查,观察疗效和不良反应以及是否发生耐药,必要时调整治疗方案。总之,通过充分认知乙肝疾病和治疗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更自觉地坚持治疗、遵守医嘱。从而减少复发、稳定病情,有利于我们疾病的控制和康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