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
眼球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仍达不到1.0者称为弱视。目前,我国弱视标准为矫正视力≤0.8或两眼视力差≥2行。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病因
1、斜视性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
3、光不正性弱视
4、废用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5、先天性弱视或器质性弱视
临床表现
1、视力和屈光异常
2、分读困难或称拥挤现象。
3、固视异常
治疗
消除抑制,提高视力,矫正眼位,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以达到恢复两眼视功能。弱视的治疗效果与年龄及固视性质有关,5~6岁较佳,8岁后较差;中心固视较佳,旁中心固视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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