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干扰素(IFN)抗病毒作用机理:阻断病毒繁殖和复制,但不能进入宿主细胞直接杀灭病毒,而是与细胞膜接触并在细胞内产生一种特殊蛋白质即抗病毒蛋白(AVP),后者可抑制病毒mRNA信息的传递,从而阻止病毒在宿主细胞内繁殖。干扰素在病毒感染的细胞中还能诱导蛋白激酶及2'5'寡腺苷合成酶(2'5'AS)的产生,然后2'5'AS激活一个内源性核酸内切酶降解病毒RNA,同时蛋白激酶能灭活核糖体合成2所必需的酶,从而使蛋白合成减少,病毒生长受到阻抑。干扰素对B细胞的功能,在一定条件下起抑制或增进作用,如干扰素浓度高时有明显抑制抗体反应,临床应用大剂量IFN-α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可使血清IgG、IgM异常升高者得到改善或恢复,其作用亦系干扰素抑制B细胞的作用,使浆细胞制造免疫球蛋白抗体过多现象得到缓解所致。干扰素对效应细胞的作用,它可以增加组织相容抗原-Ⅰ(HLA-1)的表达,这些抗原对杀伤性T细胞识别靶细胞是十分重要。此外还证实γ-干扰素有增加白细胞介素-2(IL-2)受体作用,而IL-2又可增加有丝分裂刺激淋巴细胞诱生γ-IFN,故IL-2与γ-IFN在功能上有密切联系和协调作用。
二、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应用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目的是清除体内HBV-DNA及HBeAg,并诱导血清HBeAg转化为抗-HBe,肝细胞核内HBcAg使其消失,肝脏组织学病变改善及ALT恢复正常。干扰素治疗慢性乙肝的疗效从30%-60%不等。通过近几年来作者应用干扰素的经验,选择以下情况的慢性乙肝病人应用干扰素治疗有较好的治疗反应:
(1)治疗前血清ALT或AST有反复波动或酶的活力有持续升高者;
(2)治疗前血清HBeAg的P/N值异常而偏低(P/N5-8)或HBV-DNA水平低(<100pg/ml);
(3)有明确急性发病史,病情较短者;
(4)应用干扰素剂量宜大(300万~600万单位,隔日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即3~6Mu/隔日,疗程宜长,一般6~1个 月为一疗程;
(5)肝脏病理有活动性炎症病变9如有碎屑样坏死)者疗效佳;
(6)无重叠感染者(如丙型肝炎、丁型肝炎等);
(7)无HIV感染或免疫抑制治疗者;
(8)肝组织内含铁量低者;
(9)治疗期间血清中无干扰素中和抗体产生者;
(10)女性患者疗效比男性为佳。
三、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禁忌证:
(1)血清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
(2)失代偿性肝硬化
(3)自身免疫性疾病
(4)有重要脏器病变
四、干扰素治疗慢性乙肝的疗效评价标准:
(1)完全应答(显效):ALT复常,HBV DNA、HBeAg、HBsAg均阴转;
(2)部分应答(有效):ALT复常,HBV DNA和HBeAg阴转,但HBsAg仍阳性;
(3)无应答(无效):未达到上述指标者;
(4)持续应答:完全应答(显效)或部分应答(有效)者,停药后6~12个月仍为显效或有效者;
(5)复发:治疗结束时为显效和有效,停药6~12个月内出现ALT异常及HBV DNA阳转者为复发。
干扰素对慢性乙肝的疗效较已肯定,文献显示应用α2b干扰治疗慢性乙肝的结果,治疗HBeAg、HBV-DNA及 HBsAg的阴性率分别为51%~66.49%、49%~72%及2.5%,抗HBe阳性率为44%~62%。治疗3~6月,肝组织学改善占 24%~60%。
五、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不良反应:
(1)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IFNα,或在注射干扰素同时服 用解热镇痛药,以减轻流感样症状。随疗程进展,此类症状可逐渐减轻或消失。
(2)一过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109/L,应降低IFNα剂量;1~2周后复查,如恢复,则逐渐增加至原量。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75×1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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