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疗现状
1、化疗已成为治疗恶性肿瘤的重要手段之一。
2、根治性化疗、辅助性化疗、姑息性化疗。
3、化疗的不规范导致耐药病例增多。
二、化疗的目的
1、根治性化疗、辅助性化疗、姑息性化疗。
2、根据不同的疾病具有不同的目的。
恶性滋养细胞肿瘤:根治,侵葡Ⅰ期治愈率99%,绒癌Ⅰ期治愈率80%。
子宫内膜癌:是继绒癌之后,有远处转移仍能经化疗加以控制,甚至达到根治的第二个实体瘤。
卵巢恶性生殖细胞肿瘤:保守性手术加有效的化疗,可明显提高治愈率,保留生育功能。
卵巢上皮性癌:手术加化疗,70%病例对化疗有反应。
宫颈癌:术前新辅助化疗可明显缩小肿瘤,提高手术切净率。
外阴癌、阴道癌、生殖系统肉瘤、黑色素瘤:对化疗不敏感,只作为手术及放疗的辅助手段或复发的姑息性治疗。
三、化疗的原则
2、规范化用药,不可随意减少剂量、疗程、延长疗程间隔。
3、个体化治疗,化疗方案以及药物的选择、剂量、用法、途径根据病种、临床期别、肿瘤发生部位、预后评分、患者体能评分等因素综合决定。
四、化疗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适应症:
1、对化疗高度敏感的肿瘤如恶性滋养细胞肿瘤为化疗的首选对象。
2、有化疗指征,需采用综合治疗的病人(手术前后需辅助化疗者)。
3、已无手术和放疗指征的晚期肿瘤患者,或术后、放疗后复发转移病人。
禁忌症:
1、白细胞总数低于4.0x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2.0x109/L,血小板低于80x109/L。
2、中、重度肝、肾功能异常者(轻度异常者慎用)。
3、心功能障碍者,不选用蒽环类抗癌药物。
4、一般状况衰竭者。
5、有严重感染者。
6、精神病病人不能合作者。
7、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对所用抗癌药过敏者忌用。
五、化疗注意事项
化疗前:
1、必须明确诊断,有病理证实(滋养细胞肿瘤除外)。化疗方案的选择应根据肿瘤发生的部位、组织学类型、患者的体表面(或体重) 体力状况、骨髓、肝、肾功能和心功能等指标予以全面评估,准确选择化疗方案,确定药物剂量、方法及给药途径。
2、体表面积(m2)是决定药物剂量的基本参数。它可根据患者的身高(m)和体重(kg)进行推算。测量体重必须准确。
3、活动状态:目前国际常用的有Kamofky(KPS)活动状态评分和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Zubrod-ECOC-WHO(ZPS)的简化活动状态评分(表1).KPS评分小于等于40分或ZPS评分 3分以上者一般不宜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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