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管狭窄症是由于腰椎管的异常狭窄导致马尾神经和(或)神经根受压,并引起相应临床症状的一组综合征,它的“症”指的是间歇性跛行。
依解剖分型,腰椎管狭窄症可分为中央管狭窄和神经根管狭窄,狭窄通常发生于椎间盘水平,常见的狭窄原因是椎间盘突出或膨出、骨赘形成、关节突增生和黄韧带肥厚等。
关于腰椎管狭窄导致临床症状的原因尚有争议,目前有下列几种学说:机械压迫学说,静脉淤滞学说,炎症学说和腰椎不稳定学说。
临床表现是做出腰椎管狭窄症诊断的基础,影像学上椎管狭窄不等于临床上的椎管狭窄症,辅助检查显示的阳性征象必须同临床症状与体征一致才有诊断意义。但影像学检查是重要的辅助手段,藉以确定椎管狭窄的部位、范围和节段,是中央管狭窄还是神经根管狭窄,是骨性狭窄还是软组织狭窄,或兼而有之。
对于顽固性疼痛、进行性神经功能受损、经保守治疗无效的患者,可以采取手术治疗。由于腰痛难以通过手术治疗获得有效缓解,因此孤立的腰痛不是重要的手术指征。
手术的目的是解除疼痛、提高生活质量。手术成功的关键是对所有被涉及的神经组织的完全减压,减压的范围取决于对病理解剖的精确分析。保证手术远期效果的关键是维持脊柱的稳定性。
手术方式的选择取决于以下因素:腰椎管狭窄的水平,累及节段的数量,狭窄的部位,有无相关畸形,有无腰椎不稳征象。
一般来说,稳定的脊柱仅需要减压手术,应依据产生临床症状和体征的节段为处理目标,也即”责任节段”。神经根管狭窄应以开窗减压为主,两侧根性症状以双侧开窗为主;中央管狭窄以全椎板切除减压为主;中央管和神经根管均有狭窄则需广泛减压。影像学显示的长节段椎管狭窄无临床症状和体征者无需预防性减压。
融合的指征包括:术前有节段性不稳,退变性滑脱,退变性侧弯,相同节段行再次减压术,过度减压导致结构缺损较多而出现医源性不稳者(双侧关节突切除>50%,单侧全关节切除)。
融合方式有后外侧横突间融合和椎体间融合。椎体间融合可有效恢复椎间隙高度及腰椎前凸,能有效传导载荷,融合率高,因此是最可靠的融合方式。但后外侧横突间融合仍是有效的植骨融合方式,关键是要处理好植骨床,
推荐尽量选用自体髂骨并保证植骨量丰富。融合方法的选择需要遵循个性化原则,要根据患者的一般情况、神经受压原因、滑脱程度、椎间隙高度、预期减压方案等综合考虑,恰当选择。
植骨融合的同时是否应行内固定目前仍有争议。内固定的应用有助于重建脊柱稳定性及提高脊柱融合率,但本身并不能提高疗效,且可能增加手术时间、出血量和神经损伤的发生率。
内固定的使用应在融合术基础上进行,没有良好的融合,内固定终究会失败。原则上内固定的范围应尽量取短节段固定。
近年来有学者将动力性稳定系统应用于腰椎管狭窄症的治疗中。动力性稳定系统也称为软固定或灵活固定,它只对腰椎固定而不融合,系统在警张的状态下置于脊柱的后方,可以增加局部的脊柱前凸,限制不稳定节段的运动范围,从而使运动节段的应力传导模式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进而解除疼痛。
由于允许固定节段有一定的活动,所以对相邻节段的运动不会有很大影响,可能减少或避免邻近节段退变的发生。但它的长期疗效尚有待于进一步的随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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