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瘫的直接原因是位于脊柱内的脊髓受到创伤或疾病的损害,使损伤平面以下的躯体和运动、感觉、自主神经等功能,特别是马尾神经功能出现完全或不完全性障碍,导致肢体不能动,没有感觉,大小便失禁。如果受伤的部位是在颈椎,则会影响到双上、下肢的功能,医学上称为高位截瘫,也叫四肢瘫。如果受伤的部位是在胸椎以下,则只影响双下肢的功能,医学上称为截瘫。不完全性的四肢瘫称为四肢轻瘫,不完全性的截瘫称为轻截瘫。河南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马晓磊
那么,截瘫病人怎样进行行走训练呢?
一、对不完全脊髓损伤者,不要急于给他们制作、佩带支具,要想方设法挖掘其残存的潜力,提高其肌力级别。如果关键肌的肌力达到Ⅲ级以上,则可对患者进行不带支具的行走训练,特别是关键肌的肌力达到Ⅳ级或Ⅴ级者,一般可以很容易地离床活动。
二、对完全性脊髓损伤者,需要判断其是否有行走的可能性,然后加以训练。原则上第4胸椎以下损伤者可以做到室内行走,第7胸椎以下损伤者能够恢复到室外行走。
三、对符合行走要求的截瘫患者,首先要进行直立性训练和上肢肌力训练。可先借助起立平台做直立训练,一般每天训练3次,每次半小时,训练时间为3~4周。上肢肌力可采用哑铃和支撑器训练,每次应训练到肌肉产生酸痛,但不影响下一次训练为止。
四、进行独立站立和平衡训练,可在长3米、宽0.8米、高1米的平行杠内进行。治疗人员须协助病人双手扶好平行杠,站立时避免屈膝,每天训练2~3次,总时间为3小时。
五、根据不同的损伤平面,为病人制作、佩带相应的支具,常用的有踝足矫形器、膝踝足矫形器、髋膝踝足矫形器、截瘫步行训练器。对第2腰椎以上损伤者,应优先选用截瘫步行训练器;第2~4腰椎损伤者,可选用膝踝足矫形器;第5腰椎以下损伤者,选用踝足矫形器。
六、在平行杠内借助合适的支具行走。训练时不求数量,但要讲究质量,待病人能按要求完成转移体重―摆腿―再转移体重―摆另一条腿的动作后,再加大训练量,每天最大训练量可达1公里左右。这项训练一般要持续1~6个月。
七、在助行器支持下训练行走。在完成平行杠内支具支持下的行走训练后,就可进行助行器内的行走训练,训练要求同上一步。
八、双腋拐支持下的行走训练和单腋拐支持下的行走训练。多数病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助行器内的行走训练后,均可过渡到使用腋拐行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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