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乳腺癌临床研究中,绝经的界定有着不同的标准。由于绝经与否对于乳腺癌内分泌药物的选择至关重要,2006年NCCN指南对此作了明确的界定。
1、既往接受了双侧卵巢切除术。
2、年龄≥60岁。
3、若年龄<60岁。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界定为绝经:(1)在不接受化疗、TAM、托瑞米酚治疗或卵巢抑制干预下,闭经≥12个月;(2)FSH和雌激素水平处于绝经期范围。
4、如果患者在服用TAM或托瑞米酚过程中出现闭经,并且患者年龄<60岁,只有FSH和雌激素达到绝经期水平,才可界定为绝经。
化疗常常导致绝经前期患者出现闭经,这主要决定于化疗方案组成和患者的年龄。但已有的研究发现化疗引起的闭经,并不意味着卵巢功能的障碍,不少化疗所致的闭经患者,其雌二醇水平仍处于绝经前水平。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新近研究发现当AIs用于绝经前患者时,会反馈性引起患者促性腺激素的分泌,在月经周期后应用来曲唑3~7天,就可有效诱发卵巢排卵。一项相关研究发现接受来曲唑治疗的22例患者中,4例出现意外妊娠。因此绝经的界定对于内分泌药物的选择非常重要,一定要严格掌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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