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分泌治疗是乳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判断患者是否绝经是内分泌治疗的前提,绝经是卵巢功能衰竭的表现,停经并不能说明患者已达绝经,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于2011年发布中国绝经共识,该共识适用于我国部分乳腺癌患者在手术治疗时或药物治疗前并未达到停经的状态,在接受化疗和/或内分泌治疗中或过程后月经不再来潮者。下面介绍中国绝经判断标准。
子宫完整的患者
1、年龄≥50岁,化疗后或在服用SERM药物(选择性激素受体调节剂)期间闭经至少12个月,且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连续测定至少三次均达到绝经后水平者
2、年龄在45-50岁,化疗后或在服用SERM药物(选择性激素受体调节剂)期间闭经至少24个月,且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连续测定至少三次均达到绝经后水平者
3、年龄小于45岁者由于卵巢功能恢复的概率较大,原则上不适用本标准
上述标准中年龄可参考患者家族女性平均停经年龄作出个例调整
子宫不完整或子宫切除的患者
1、年龄≥50岁,化疗后满一年,且一年内至少连续三次测定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达到绝经后水平
2、年龄在45-50岁,化疗后满两年,且两年内至少连续三次测定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达到绝经后水平
3、年龄小于45岁者由于卵巢功能恢复的概率较大,原则上不适用本标准
概而言之,绝经远非停经这么简单,一定要有专科医师根据年龄、治疗后停经的时间、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来判断患者是否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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