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和母婴安全
乙肝病毒能通过血液和胎盘传播,并且在孕妇分娩时从产道传播。在美国,每年大约有3500名婴儿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致使婴儿肝大,产生各种不同的临床或亚临床征象,其中25%的婴儿到成年时常死于肝硬化和肝癌。
我国是乙型肝炎高发区,至少有5000万-6000万的女性是乙肝病毒的携带者。对怀孕妇女普查乙肝病毒指标,或孕妇主动去检查乙肝病毒指标,以检出带毒者,从而对其新生儿在诞生后24小时内马上进行疫苗和高价免疫球蛋白注射,1个月和6个月后再分别用乙肝疫苗加强注射,至少可以使80%-90%以上的婴儿产生对乙型肝炎的免疫。所以孕妇普查乙肝病毒指标有利于优生优育,有造福后代的意义。
在慢性HBV携带者中至少有1/3是通过母婴传播而造成的,目前母婴传播是HBV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我国目前育龄妇女HBV感染率仍高达8.16%(普通人群为7.18%),约有170万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孕妇,其所生新生儿40%左右可被感染,若HBsAg、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eAg)均阳性,其所生新生儿感染HBV的机会可达90%以上。
反之,如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抗-HBe)阳性、HBsAg阴性、HBVDNA阴性或低水平、HBsAg低滴度,新生儿被感染的机会相对少,约为10%~15%。
HBV母婴传播的途径:
1、宫内感染,约占10%。HBV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对引产胎儿肝脏或血液的HBV感染标志物检出率可达40%;
2、产时传播,约占80%。分娩时经产道新生儿接触或吸吞入含HBV的血液、羊水或分泌物等所致;
:3、产后传播,约占10%。出生后通过接触母亲唾液、母乳喂养和其他生活上的密切接触而传播。
孕妇HBsAg阳性时,无论其HBVDNA水平高低,甚至是“阴性”,其新生儿如不采取免疫预防,均有感染的可能性。通过母婴传播途径感染HBV的新生儿,大约90%~95%会发展为慢性肝炎,其中20%~25%的患者将进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所以母婴传播的阻断意义十分重大。
妊娠与乙肝相互影响
妊娠可加重肝脏负担:妊娠期母体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肝脏血流量在正常人,占心脏排血量35%,妊娠后全身其他地方血流量增加,肝脏血流量降到28%。又如新陈代谢旺盛、营养消耗增加;妊娠期母体产生大量的性激素需要在肝脏内代谢、灭活,胎儿的代谢和解毒作用也要依靠母体肝脏完成,这些均加重了肝脏负担。
肝炎影响妊娠:慢性HBV感染对妊娠可产生不利影响。可增加妊娠糖尿病、产前出血、先兆早产的发生,使胎儿Apgar评分降低。若肝功能严重异常,容易发生产后出血,增加感染机会,容易发生早产、死胎、新生儿窒息等。
妊娠乙肝感染处理
1、未怀孕的育龄期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有抗病毒指征者应积极抗病毒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应采取可靠措施避孕使HBV载量降低、肝功能正常后再怀孕。
2、慢性HBV感染者妇女计划妊娠前,最好由感染科或肝病科专科医师评估肝脏功能。肝功能始终正常的HBV感染者可正常妊娠;肝功能异常者,如果经治疗后恢复正常,且停药后6个月以上复查正常则可妊娠。
3、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过程中发生妊娠的患者,应在妊娠期间全程定期监测肝功能、HBV
DNA水平,评估母体肝脏情况,在充分告知风险、权衡利弊的情况下,治疗可继续。一项研究显示:有38例慢性乙型肝炎妇女在服用拉米夫定过程中意外怀孕,她们在整个孕期服用拉米夫定,孩子出生后未发现任何并发症,无任何胎儿损伤及母婴传播病例出现。
所以,建议目前服用拉米夫定的女性意外怀孕时,可以不停药。目前尚不推荐HBV感染的孕妇(包括HBeAg阳性)单纯为了预防母婴传播而常规应用核苷(酸)类似物。
4、妊娠后发现感染了HBV,诊断慢性乙型肝炎者,一般不进行抗病毒治疗,以尽量减少治疗药物对胎儿的暴露。但对肝功能异常、HBVDNA水平高,建议在妊娠28~32周后开始抗病毒治疗,持续到分娩,或至产后4周再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继续抗病毒治疗。
5、妊娠期抗病毒药物的选择:由于普通干扰素和长效干扰素有增殖抑制作用,因此,此类药物禁止使用于妊娠期。根据现有的循证医学安全性证据,推荐选择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替诺福韦这三种核苷类药物之―。
减少新生儿感染HBV的关键点
降低宫内感染率及增强新生儿对HBV的免疫力是阻断母婴传播的关键。孕妇早期检测、诊断、治疗多种措施联合阻断感染途径,是减少新生儿感染HBV的关键。
1、目前不主张对孕妇HBeAg阳性者均进行常规抗病毒治疗,以作为减少母婴传播的手段。
2、母婴传播,产时传播约占80%,有研究提出,对慢性HBV感染者孕妇,分娩时用剖宫产,以减少分娩时新生儿经产道接触或吸吞入含HBV的血液、羊水或分泌物。但多数研究显示:剖宫产不能减少HBV母婴传播,临床工作中,不建议为阻断HBV母婴传播而选择剖宫产。
3、有学者提出,HBV感染孕妇在孕晚期应用乙型肝炎高价免疫球蛋白(HBIG)2~3次,可预防胎儿的宫内感染,但多数研究显示:孕晚期应用HBIG无预防母婴传播的作用。因此,对HBV感染孕妇在孕晚期不必应用HBIG。
4、孕妇HBsAg阳性时,无论HBeAg是阳性还是阴性,HBVDNA水平高或低,新生儿必须及时注射HBIG和全程接种乙型肝炎疫苗(0、1、6个月3针方案)。HBIG需要在出生后12小时内使用(越早越好),剂量大于100单位,肌内注射后15~30分钟开始发挥作用,保护性抗-HBs至少可以维持42~63天,此时体内已主动产生抗-HBs,故无需第2次注射HBIG。
当前即使采取公认的母婴联合阻断措施使保护率达80%~95%,但仍有10%的新生儿阻断失败。
产后将会面临两大问题。其一是产后母体是否继续抗病毒治疗?产后停用核苷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导致肝炎病毒反弹,因此,应该在产后继续密切监测HBVDNA水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抗病毒药治疗是否继续。其二是产后可否给新生儿哺乳?
一般来说,如果产妇没有抗病毒治疗,新生儿已经及时接受主动和被动免疫预防,母乳喂养不会增加新生儿感染HBV的危险;如果产妇已接受了抗病毒治疗,则需谨慎决定是否哺乳,因为这些药物在哺乳期暴露对新生儿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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