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慢性鼻-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起草过程中参照了国际现有指南性文件,并基于我国国情特点,遵循了“宜简不宜繁,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同时兼顾了我国现行医疗制度及具有临床可操作性的实际情况。为了使本指南更科学、合理和具有实用性,还组织了专家在全国部分城市巡讲,充分征求了各地同道们的意见,使之趋于完善。本指南适用于成人慢性鼻-鼻窦炎。
临床定义
慢性鼻-鼻窦炎是指鼻腔和鼻窦黏膜的慢性炎症,鼻部症状持续超过12周,症状未完全缓解甚至加重。
临床分类
1、慢性鼻-鼻窦炎(不伴鼻息肉);
2、慢性鼻-鼻窦炎(伴有鼻息肉)。
注:鼻息肉发生机制至今不清,研究显示,鼻息肉有其相对独立的特征。因此,本指南的分类并不意味着慢性鼻-鼻窦炎与鼻息肉在发展阶段上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一、症状
1、主要症状:鼻塞,黏性、脓性鼻涕;
2、次要症状:头面部胀痛,嗅觉减退或丧失。
诊断时以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关症状为依据,其中主要症状中的鼻塞,黏性、脓性鼻涕必具其一。
二、检查
1、鼻腔检查:来源于中鼻道、嗅裂的黏脓性分泌物,中鼻道黏膜充血、水肿或有鼻息肉;
2、影像学检查:CT扫描显示窦口鼻道复合体或鼻道黏膜病变。
三、病情严重度判定
按照视觉模拟量表(visualanaloguescale,VAS)将病情分为:轻度0~3,中度3~7,重度7~10。
药物治疗
临床常用药物有以下几类:
一、抗炎药物
1、糖皮质激素:
(1)内局部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水肿作用,疗程不少于12周;
(2)全身糖皮质激素:对于严重、复发性鼻息肉,可以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推荐剂量0.5mg/(kg/d),早晨空腹顿服,每日1次,疗程5~10d,最长14d。需注意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的禁忌症,密切观察用药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不推荐全身或鼻内注射糖皮质激素;
2、大环内酯类(14元环)药物:具有抗炎作用,推荐小剂量(常规抗菌剂量的1/2)长期口服,疗程不少于12周。
二、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磺胺类、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敏感药物,用于慢性鼻-鼻窦炎急性发作,常规剂量,疗程不超过2周。不推荐鼻腔鼻窦局部使用抗生素;
三、减充血剂
不推荐使用。鼻塞严重者可短期使用(<7d);
四、黏液促排剂
可稀化黏液并改善纤毛活性,推荐使用;
五、全身抗组胺药
对伴有变态反应症状的患者,可以口服第二代或新型抗组胺药;
六、中药
部分中药对于改善慢性鼻-鼻窦炎的症状有一定效果,应根据辩证施治的原则选择药物;
七、生理盐水或高渗盐水鼻腔冲洗,术后治疗。
手术治疗
一、手术适应证
慢性鼻-鼻窦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手术治疗:
1、影响窦口鼻道复合体或各鼻窦引流的明显解剖学异常;
2、影响窦口鼻道复合体或各鼻窦引流的鼻息肉;
3、经药物治疗,症状改善不满意;
4、出现颅、眶等并发症。
二、围手术期处理
围手术期处理是以手术为中心,原则上应包括手术前1周至手术后3~6个月的一系列用药策略及处理原则。目前,对鼻内镜手术围手术期处理还缺乏统一的标准,暂不做硬性规定。建议
治疗方案如下。
1、手术前用药:常规应用抗菌药物、鼻内局部和(或)全身糖皮质激素、黏液促排剂等;
2、手术后局部处理时间:术后定期进行术腔清理,1~2周后根据术腔恢复情况确定随访处理间隔时间,持续3~6个月;
3、手术后药物治疗与上述慢性鼻-鼻窦炎药物治疗的原则相同,抗炎性反应用药不少于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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