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界对超过一个月的疼痛定义为“慢性疼痛”,慢性疼痛是疾病,发病率达30%。解除疼痛应及时去看专科医生。
人们通常认为,疼痛只是疾病的一种症状,而不是病,病好了自然就不痛了。在1999年维也纳举行的第九届国际疼痛医学大会上,与会专家明确指出,疼痛不仅仅是一种症状,很多情况下疼痛本身就是一种疾病。即急性疼痛是症状,慢性疼痛是疾病。例如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等,治好了疼痛,病也就好了。疼痛已被现代医学列为继呼吸、脉搏、血压、体温之后的第五大生命体征。那么,哪些疼痛应去疼痛专科就诊呢?
1、原因及科别归属尚不清楚的疼痛
如慢性全身疼痛、头痛、胸背痛、腹痛、脊柱四肢痛等,虽然经过多家医院、多个科室、长时间反配的原因,不知道自己该去哪科就复精心检查,也未查到与疼痛相匹诊者,这时应看疼痛科。经过疼痛科医生认真细致的专科检查,包括诊断性的治疗,绝大部分疼痛可找到病因,采取对因治疗,可获得满意的效果。
2、科别归属清楚,但无特效治疗方法的疼痛
比如带状疱疹本属皮科疾病,疱疹初期皮科有丰富的治疗经验和良好的疗效。大多数带状疱疹患者随着疱疹的好转,疼痛自然消失,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患者皮肤疱疹消失后疼痛不仅没有好转,反而痛得更加厉害,医学上称为“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这是一种非常顽固的疼痛性疾病,其他科室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如果能早期到疼痛科治疗,往往可取得满意的疗效。再如截肢术后出现的残肢痛、各种外科术后出现的慢性顽固性术后痛综合征等等,这时疼痛的性质和程度,早已超越原所在科室的诊疗范围,这些疼痛就需到疼痛科治疗。
3、无手术指征的颈、肩、腰腿痛
某些无手术适应证的颈椎病、椎管狭窄、腰椎间盘突出症以及通常无需手术的肩周炎、骨性关节炎、肌筋膜综合征和骨质疏松症等患者出现持续的慢性疼痛,适合到疼痛科治疗。另外,有些疼痛性疾病尽管有手术适应证,但患者不愿意接受手术,或术后疗效不显著,或者术后疼痛又复发等,也应接受疼痛专科综合治疗。
4、血管、管道痉挛栓塞引起的疼痛
如雷诺病、心绞痛、胆管结石、输尿管结石等引起的剧烈疼痛,疼痛科的治疗可有效缓解疼痛,有时还可起到协同治疗疾病的作用。
5、神经源性疼痛
根据国际疼痛学会(英文缩写为“IASP”)的定义,神经源性疼痛是指由于神经系统的原发性病变或功能障碍引起的疼痛,如中枢痛、反射性交感神经萎缩症、灼性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枕神经痛、肋间神经痛、糖尿病末梢神经炎等。神经源性疼痛是一大类非常复杂的疼痛性疾病,常规治疗基本无效,往往需要疼痛科特殊专门技术治疗,如微创神经介入镇痛术、脊髓电刺激、中枢靶控镇痛技术等。所以,这类疾病的患者也应到疼痛科就诊。
6、某些慢性非化脓性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等。疼痛科可针对不同疾患,采取个体化的镇痛方案,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痛苦,并对原发疾病的治疗提供有力支持。
7、癌性疼痛
在抗癌治疗的同时或完成抗癌治疗后仍存在的疼痛,可到疼痛科采用特效的镇痛措施进行治疗――除服用吗啡类药物外,还可采取神经阻滞、神经毁损等微创神经介入技术。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癌症和癌痛是相互密切关联的两类独立疾病,癌痛的程度与癌症的发展通常并不成正比。完善的疼痛治疗不仅可以提高癌症患者的生活、生存质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延长患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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