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67年首次在临床上原位同种心脏移植成功以来,30余年全世界300多个心脏中心共进行心脏移植总数达50000余例。随着临床经验的积累,手术技术日益成熟;生理病理学的深入研究、免疫抑制剂的成功使用,心脏移植的效果越来越好,五年生存率达80%以上,十年存活率达50%以上。在世界很多心脏中心心脏移植已能成为挽救终末期心脏衰竭病人的常规治疗方法。
我国心脏移植工作起步较晚,与国际差距较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以来,全国共开展心脏移植大约100余例,福建,上海,哈尔滨等地的工作相对有一点规模。总的来讲,在我国心脏移植工作滞后于其它种类的器官移植,如肾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等;另一方面相对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终末期心脏衰竭病人多的实际情况,我国心脏移植工作还远远不能满足患者的要求。
对供体器官的要求:
国外器官移植的供体大多来自脑死亡患者,供体来源有限已构成影响器官移植数量的最大障碍,所以发达国家均采取网络以有效利用供体器官。我国到目前还没有脑死亡的立法。这是导致我国心脏移植滞后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合理有效利用供体器官尤为重要。
心脏移植供体选择的要求包括:
1、年龄最好50岁以下,无心脏病史;
2、无恶性肿瘤,无艾滋病毒,各种肝炎病毒抗原阴性;
3、无活动性全身感染;
4、供体与受体血型相同,人类淋巴细胞毒素交叉试验阴性;
5、体重身高匹配,体重的相配比身高重要,供体的体重可以比受体轻20%,可以比受体重50%;
6、供受体的胸部X光片心影大小匹配;
7、脑死亡后,取心脏器官时循环稳定,心跳正常,无心脏损伤。
供体心脏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心脏移植手术的成功与否,除上述要求之外,供体心脏采取的现场条件必须尽可能清洁,有利于无菌操作。由于离体心脏的有效保护时间有限(一般缺血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所以取心现场离移植医院越近越好,车程应保持在一小时以内,最多不超过两小时。
由于对供体心脏的要求很高(包括取心时循环稳定,心跳正常,无心脏损伤,无菌操作等),如果综合利用供体器官时,应确保心脏优先采取的原则,不能与肝脏,肾等器官采取同时进行,以免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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