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了解临床病史(包括既往史或既往治疗史);
2、相应的肿瘤系列血液学检查和血液常规检查;
3、影像学检查(按X线、超声、CT、MRI、ECT顺序);
4、必要的心、肺和肝肾功能检查;
5、相应的内窥镜检查;
6、病理学检查;
7、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诊断及临床分期。
化疗适应症
㈠ 辅助化疗:即实体瘤手术或放疗后的化疗。
一般在术后半月即可开始化疗,不应推迟过晚,除非病人体质较弱或不具备化疗条件。
术后辅助化疗应持续2~3年。
㈡ 新辅助化疗:即手术前给予的化疗。
一般于术前给予3个周期化疗,缩小肿瘤范围,便于手术,同时预防或清除远处转移。
㈢ 不能手术切除及术后复发转移的中晚期肿瘤。
1、广泛转移,失去手术机会;
2、术后复发转移者不能再次手术或放疗,化疗就成为主要疗法。
㈣ 癌性浆膜腔积液治疗
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可用腔内化疗的方法治疗,以减少或根治积液。
㈤ 血液系统恶性肿瘤
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如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主要以化疗为主,都有较好疗效。
㈥ 某些实瘤
化疗效果较好,如小细胞肺癌、皮肤癌、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精原细胞瘤及卵巢肿瘤。
放疗病人的选择
有确切的病理诊断,并彻底明了病变范围、分期情况。
病变局限,无远处及重要器官的转移。
肿瘤对放疗有一定的敏感性。
造血功能基本正常。
根治性放疗:病人在治疗后可望获得长期生存的结果,通过放疗达到消灭肿瘤,病人健康基本恢复者。在临床治疗中,头颈部绝大多数肿瘤、大部分泌尿生殖系统肿瘤、乳腺癌、皮肤癌及恶性淋巴瘤等早期病人都适宜作根治性放疗。
姑息性放疗:晚期肿瘤或放疗不敏感的肿瘤,通过放疗改善临床症状,达到止痛、止血、缓解肿瘤压迫,达到减轻痛苦、抑制肿瘤生长,适当延长病人生存时间之目的。
放、化疗期间检查及随诊
每周检测一次白细胞、血小板和血色素;一月检测一次肝功、肾功,如异常,则停止放、化疗,对症处理。
病人在治疗期间2年内,每三个月完善全面检查,如胸处、肝胆脾超声检查,肿瘤系列测定,肝功、肾功、血糖、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行CT、MR检查及腔镜检查。每半年行ECT检查一次。
2~5年,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5年后,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病人有变化随诊,根据病人的特殊情况和不同病种,做一些专业性检查,如纤维鼻咽镜/支气管镜/肠镜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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