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脑血管病的概念
脑血管病是指各种病因使人脑血管发生病变,造成颅内血液供应障碍,从而引起脑组织损害的一组疾病。中医称之为“中风”。日本人沿用我国传统医学,称之为“脑卒中”。国外学者称为脑血管病(cerebral vascular disease,CVD)。该病多见于中老年人。最常见的发病原因是动脉硬化,其次是高血压病伴发的动脉病变,此外尚有心脏病、血液病、脑动脉瘤、动静脉畸形、肿瘤、外伤及各种脑动脉炎等。该病常引起肢体瘫痪、语言障碍、智能下降,严重者呈植物人状态,甚至死亡。它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工作能力,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因此,脑血管病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
二、脑血管病的分类
1、根据脑血管损害性质的不同,脑血管病一般分成两大类:缺血性脑血管病和出血性脑血管病。前者指由于脑动脉硬化等原因,使局部脑动脉变窄或完全阻塞,血液供应障碍而产生的脑组织的病理变化;后者多由于长期的高血压等因素影响,使脑内细小动脉形成米粒状大小的微动脉瘤,极易破裂出血,产生脑功能障碍。具体分类如下: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指颈动脉或椎基底动脉系统一过性供血不足,导致供血区的局灶性神经功能障碍。临床症状一般5分钟达到高峰,5~20分钟缓解,最长不超过24小时,但可反复发作,约1/3患者可发展为脑梗塞。
脑梗塞:指局部脑组织由于血液供应缺乏而发生坏死,也称脑梗死。
脑血栓形成:指脑动脉血管壁发生病变,血管内壁不光滑,尤其是在动脉硬化的基础上,发生血流缓慢、血液成分改变、血液粘度增高而引起动脉管壁明显狭窄或闭塞从而导致相应部位脑组织缺血坏死。
脑栓塞:指机体异常物质(固体如主动脉弓动脉粥样斑块的脱落,液体如羊水,气体如空气)沿血流循环流入脑动脉造成血流阻塞,引起相应供血区脑组织的缺血坏死和脑功能障碍。
脑出血:指非外伤性脑血管破裂或渗出引起脑实质出血。80%在大脑半球,20%在脑干或小脑,约占全部卒中的20%~30%。
蛛网膜下腔出血:指各种原因引起出血后血液流入蛛网膜下腔的统称。通常分为自发性和外伤性两类,自发性又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指软脑膜血管破裂血液流入蛛网膜下腔;继发性指脑实质出血穿破脑组织进入蛛网膜下腔。
2、根据脑血管病发生快慢可分为急性和慢性脑血管病。我们通常说的脑血管病,一般指急性脑血管病。因其来势凶,发病急,临床也称之为脑血管意外,包括脑栓塞、脑血栓形成、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等。慢性脑血管病发病隐袭,逐渐进展,如脑动脉硬化症、血管性痴呆等。
3、近年来按急性脑血管病的进展过程,临床又分为三类:
①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常为持续几分钟至数小时的神经功能障碍,不超过24小时,之后不留后遗症。多为脑血栓的前驱症状。可逆性脑缺血发作:发作后症状持续24小时以上,多为48~72小时,少数持续达三周,可完全恢复,不留后遗症,实质为轻微脑梗塞;
②进展性卒中:在一天或更长时间内(可超过2周)神经功能障碍达顶峰,可呈阶梯式跳跃或进展,常为脑血栓,偶可为小量出血;
③完全性卒中:在短时间(2~6小时)内神经功能障碍即至顶峰,常伴有昏迷,多为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偶为发展较快的脑血栓和脑栓塞。
三、脑血管病的流行病学特点
脑血管病流行病学是从客观角度研究疾病的人群分布和动态特征,以及影响到以上特征的相关因素,探索病因和制定防治措施的一门学科。
脑血管病是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发病率高、死亡率和致残率高的特点。人们形象地把它比作“脑子内的地震”。它与心脏病、恶性肿瘤构成多数国家的三大致死疾病。在我国,脑血管病在死因中仅次于恶性肿瘤,居第二位,在北方如北京、哈尔滨等城市上升为第一位。
1、发病率 一般以每年每10万人口中新发生的脑血管病人计算。近期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城市每年发生脑血管病人约200/10万,农村约为180/10万,按全国13亿人口推算,每年新增加的脑血管病人约达250万人。这个庞大的卒中队伍超过欧洲许多国家的人口总数。从1983~1989年发病变动趋势看,男性发病率有上升趋势,女性发病率也略有上升,但不显著;北方地区高于南方地区,发病率最高是哈尔滨和北京,最低的是浙江和广西农民。
2、患病率 指某一特定时点之前患病(包括已痊愈),并须在所规定的时点仍存活者占当时人口的比率。例如:某病人30年前曾发生脑卒中,早已恢复正常,而且仍存活,调查时应计入患病率统计。世界范围脑血管病平均患病率500~600/10万。我国1983年为719/10万,1985年调查资料为344/10万,其中仍以哈尔滨、北京最高,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
3、病死率 脑血管病是世界范围内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许多疾病包括多种传染病、感染性疾病的死亡率在下降,但脑血管病死亡率却有增高趋势。城市年平均死亡率为89/10万,农村死亡率为78/10万,全国每年死于脑血管病者100万以上。
4、致残率 脑血管病幸存者当中约3/4不同程度丧失劳动能力,重度致残需人照料达40%以上。在我国社区人群中,每一百人就有一人患脑血管病,而且众多的人有肢体活动受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给病人、社会及家庭的影响甚为严重。
5、脑血管病造成的经济损失 据统计我国重度致残脑血管病患者达400余万人,按每人平均需一个人照顾,全国有400余万人不能正常工作和学习,按人均产值4000元计算,每年误工费达160亿,如果每位患者医疗费按平均500元计算,每年医疗费达20亿元,给患者及家庭造成的精神负担则难以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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