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I 是治疗分化型甲状腺癌 (DTC) 的重要手段,随着 DTC 发病率的逐渐增高,近年来对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核医学科温强131I 治疗该疾病的理念不断更新。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组织编写了《131I 治疗分化型甲状腺癌指南》(2014 版)。以下是专家推荐意见总结。
•甲状腺结节的评估要点是良恶性鉴别。
•重视评价有甲状腺癌家族史、颈部受照射史、年龄、性别等与恶性特征相关的甲状腺结节。
•应常规检测甲状腺结节患者的血清 TSH 水平。
•不建议用血清 Tg 来评估甲状腺结节的良恶性。
•直径 >1cm 且伴有血清 TSH 降低的甲状腺结节,应行甲状腺 131I 或 99Tc 核素显像,以判断结节是否有自主摄取功能。
•不建议将 CT、MRI 和 18F-FDG PET 检查作为评估甲状腺结节良恶性的常规方法。
•术前评估甲状腺结节良恶性时,FNAB 是灵敏度和特异性最高的方法。
•超声引导下 FNAB 可以提高取材成功率和诊断准确性。
•DTC 患者均应进行术后 AJCC TNM 分期和复发危险度低、中、高危分层,以助于预测患者预后,指导个体化的术后治疗和随访方案。
•DTC 手术后,选择性应用 131I 清甲治疗。
•妊娠期、哺乳期、计划短期(6 个月)内妊娠者禁忌 131I 清甲治疗。
•清甲治疗前,停用左旋甲状腺素(L-T4)至少 2 周或使用 thTSH,使血清 TSH 升高至 >30 mU/L。
•131I 清甲治疗前应低碘饮食(<50 ug/d),避免应用含碘造影剂和药物(如胺碘酮等)。
•131I 清甲治疗前对患者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指导。
•非高危 DTC 患者清甲治疗的 131I 剂量为 1.11-3.7GBq。
•131I 清甲治疗后 2-10d 内应进行 Rx-WBS 检查。
•治疗前停用甲状腺素的 DTC 患者 131I 清甲治疗后 24-72h 内开始进行甲状腺素治疗。
•对摄碘性 DTC 转移或复发病灶,可选择性应用 131I 清灶治疗。
•颈部淋巴结转移者,给予 131I 3.7-5.55GBq。
•131I 是治疗 DTC 肺转移的有效方法,131I 治疗 DTC 肺转移的常用剂量为 5.55- 7.4CBq。
•孤立的有症状的骨转移灶宜考虑外科手术切除。
•虽然 131I 很难治愈骨转移灶,但可以改善患者生存质量,故对摄碘的骨转移病灶宜进行 131I 治疗。
•不管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是否摄碘,都应当首先考虑外科手术治疗。
•DTC 患者 131I 治疗后均应行 TSH 抑制治疗。
•131I 治疗后根据患者危险度分层及时给予相应的 TSH 抑制治疗,中、高危 DTC 患者 TSH 抑制至<0.1 mU/L,低危 DTC 患者 TSH 抑制在 0.1-0.5mU/L。
•L-T4 的起始剂量视患者年龄和伴发疾病情况而异。
•L-T4 应当清晨空腹顿服。在剂量调整期间,约每 4 周测定 1 次血清 TSH。
•妊娠期内应根据孕周的增加适当增加 L-T4 剂量,定期检测甲状腺激素和 TSH 水平,以调整 L-T4 的剂量。
•对已接受 131I 治疗的 DTC 妊娠期患者,应保持与病情相应的 TSH 抑制水平。
•抑制治疗时应注意预防和治疗相应并发症。
•女性 DTC 患者在 131I 治疗后 6-12 个月内避免妊娠。男性 6 个月内避孕。
•建立符合辐射安全和医疗安全的 131I 治疗隔离区,确保病人和周围环境的辐射安全。
•不建议在 DTC 随访中常规使用 MRI 及 18F-FDCPET 检查。
•在常规治疗无效的进展期碘难治性 DTC,可以考虑使用靶向药物如索拉非尼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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