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抗癫痫药也不例外。一方面它可以控制癫痫发作,另一方面也可以引起某些危害机体的毒副作用。
一般说来,医生根据患儿的年龄、病史、发作类型所选用的抗癫痫药都是经过长期临床使用,筛选并且证明是安全、有效的。药物的毒副作用多是轻微的、可逆的。
在临床上抗癫痫药的副作用最多出现在皮肤,可以出现各种类型的皮疹,有时还可能伴发热、淋巴结肿大。其次还可有肝功能受损,血细胞减少。有的可引起运动障碍,如肢体无力、走路不稳、震颤、舞蹈症等,以及嗜睡、厌食、体重改变等。对认知功能也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药物不良反应的出现往往是在治疗的开始阶段,如抗癫痫药所致的特异性超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常常发生在开始治疗的2-8周以内。其次,当快速调整药物剂量的时候,应用高剂量时,甚至血药浓度在治疗范围时也会出现。再者,在抗癫痫药联合应用时,由于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和药效学的改变也可使药物的不良反应增加。还有患者的遗传易感性,患病前的状况都会导致患者易于发生某种抗癫痫药的不良反应。
由于癫痫病的特点,需在较长的时间内坚持服药,有时剂量较大,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联合用药,因此对药物安全性的问题医患双方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尽可能减少抗癫痫药物副反应的发生,医生往往要详细了解患儿的病史和躯体情况,选择药物时既要针对癫痫的发作类型,又要重视药物对患儿的不良影响,使之达到最大疗效,而对健康及认知的影响最小,医生还要采取缓慢加量的用药原则,尽可能避免多药合用,并且加强对用药早期的观察。
对患儿及家长而言,在应用新的抗癫痫药的最初几周,尤其应当与医生认真配合,在可能的条件下做好记录,注意观察药物疗效和副反应,注意与药物剂量的相关性,以及影响的因素,及时地与医生取得联系。不要因为早期出现的副反应就对治疗失去信心,过早地放弃了某种药物的治疗。自行停药往往会导致癫痫的发作更为频繁,使后续的治疗更为困难。临床实践证明,只要双方配合得好,加强用药早期的观察,就会使不良反应大大减轻,为将来的顺利治疗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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