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指单眼或双眼视力低下,矫正镜片不能改善视力,但在幼年时采用遮盖疗法,视力可部分或全部恢复。弱视是一种与双眼有关的病情,是在视觉发育早期,双眼视觉刺激的输入失去平衡的结果,占优势的则为主眼,劣势者成为弱势眼,或由于视觉剥夺所引起的单眼或双眼视力低下。
弱视分为五大类,即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屈光不正性、形觉剥夺性及先天性弱视。
1、斜视性弱视:斜视发生后两眼视轴不平行,同一物体的物像落在两眼视网膜非对应点上,因而引起复视。另有一个与落在注视眼黄斑上完全不同的物像将落在斜视眼的黄斑上,这两个清晰的不同物像不能融合,遂引起视觉混淆。斜视引起的复视和视觉混淆,尤其是后者,使患者感觉极度不适,因而视皮层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输入的视觉冲动,该眼黄斑功能长期抑制,遂形成弱视。
2、 屈光参差性弱视:双眼屈光不等叫屈光参差。由于屈光参差太大,落在两眼黄斑上的物像清晰度不等。屈光参差既便获得矫正,但所造成的物像的大小仍然不等,使两眼物像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层只得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球的物像,日久该眼遂发生弱视。
单侧高度远视儿童较单侧高度近视者尤为多见。在远视屈光参差病例,远视较浅的一只眼能获得较清晰的物像,而同样的物体不能使远视更深的一只眼进一步调节,因而物像是模糊的,日久遂形成弱视。但高度近视性患者常用近视度较深的一只眼看近,用近视度较浅的一只眼看远,这样两只眼都能获得清晰的物像,故可以不引起弱视。单侧散光也能产生弱视。
3、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在未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正病例,尤多见于高度远视。由于调节力所限,患者看近看远都模糊,不能获得清晰物像而形成弱视。高度近视者看远不清,但看近能获得清晰物像,故多不发生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两眼视力相似或相等,没有双眼融合障碍,故不引起脑中枢抑制,预后较好,在配戴合适矫正眼镜后,视力自能提高,但为时较久。如能进行视刺激疗法,则疗程可大为缩短。
4、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时期由于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上睑下垂等原因长期遮盖患眼或因治疗弱视而遮盖健眼,均可引起剥夺性弱视。这是因为进入眼内的光线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而形成弱视。这一类型的预后较临床其它类型更为严重。形觉剥夺性弱视可以是单侧或双侧的,单侧者更较严重。在婴幼儿期,即或短暂地遮盖单侧眼也可能引起类假剥夺性弱视。
以上几种弱视在发病过程方面有所不同。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及屈光不正性弱视的两眼黄斑在一定程度上都参与了视觉发育过程,进入双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在黄斑及视网膜周边部形成物像,所以预后较好,在幼年时(视觉发育可塑期)进行适当治疗,这三种弱视都是可逆的。相反地,在剥夺性弱视、单眼或双眼在婴幼儿视觉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视网膜没有接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参与视觉发育过程,因此预后较差。
诊断:屈光检查:在阿托品睫状肌麻痹下作检查。Ingram的研究指出,如果屈光不正较浅的一只眼具有+2.00~+2.75球镜,则很可能发生弱视和内斜。屈光参差愈大,则发生弱视的可能也愈大,弱视的程度也愈深。没有内斜的患者双眼的球镜差别在1.00~1.75或柱镜差别>1.00,则弱视的发生率明显增多。内斜患者如果兼有屈光参差则很可能发生弱视。
弱视的治疗
弱视治疗的关键是准确验光,儿童还需散瞳验光,配戴合适的眼镜,在此基础上进行治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传统遮盖法+精细目力家庭作业:遮盖视力好的眼睛,强迫弱视眼(视力差的眼)看东西,同时做精细目力家庭作业。本法简单易行,适用于斜视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效果可靠。
(2)弱视治疗仪治疗。
(3)视刺激疗法(即CAM刺激仪):利用反差强,空间频率不同的条栅,作为刺激源刺激弱视眼来提高视力。此法简便易行,每次治疗时间短,见效快,尤其适用于屈光不正性弱视。
(4)多媒体增视能光盘或网络训练
(5)其它还有光学药物疗法(压抑疗法)、后像疗法等
对由斜视、先天性白内障和上睑下垂等引起的弱视,应该积极采取手术的方式治疗这些眼病,术后还需要及时给孩子验光确定是否戴镜。特别是先天性白内障术后,需要用眼镜来解决看远看近的调节问题,终身戴镜。
合并有斜视的弱视孩子,应先治疗弱视,后治疗斜视。对于先天性斜视者是先手术矫正斜视,再进行弱视训练。对于合并高度数斜视的弱视,先治疗一段时间弱视,待视力部分提高后手术矫治斜视,眼位矫正后再继续治疗弱视。弱视的治疗需要很长时间,需要孩子和家长的积极配合,否则不仅事倍功半,而且可能半途而废。家长的关心和积极配合关系到弱视治疗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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