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2011版)
1、诊断标准 临床上有典型的夜间睡眠时打鼾及呼吸不规律、白天嗜睡等日间症状,经多导睡眠监测(PSG)示AHI(Apnea Hypopnea Index,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5 次/小时;或AHI≥10 次/小时,白天虽无明显症状,但已经出现1个或1个以上重要器官损害者。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呼吸内科鲁德
AHI是指每小时睡眠内呼吸暂停加上低通气的次数。呼吸暂停是指睡眠过程中口鼻呼吸气流完全停止10秒以上;低通气是指睡眠过程中呼吸气流强度(幅度)较基础水平降低50%以上,并伴有血氧饱和度较基础水平下降大于等于4%。
2、OSAHS 病情分度 根据AHI 和夜间血氧饱和度将OSAHS 分为轻、中、重度,其中以AHI 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夜间最低动脉氧饱和度(SaO2)作为参考(表)。
由于临床上有些OSAHS患者的AHI增高和最低SaO2降低程度并不平行,目前推荐以AHI为标准对OSAHS病情程度评判,注明低氧血症情况。例如:AHI为25次/小时,最低SaO2为0.88,则报告为“中度OSAHS合并轻度低氧血症”。 即使PSG指标判断病情程度较轻,但如合并高血压、缺血性心脏病、脑卒中、2型糖尿病等相关疾病,则应积极治疗。
3、主要治疗方法
3.1病因治疗 纠正引起OSAHS 或使之加重的基础疾病,如应用甲状腺素治疗甲状腺功能减低等。
3.2一般性治疗 对每例OSAHS 患者均应进行多方面的指导,包括(1)减肥、控制饮食和体重、适当运动;(2) 戒酒、戒烟、慎用镇静催眠药物及其他可引起或加重OSAHS 的药物;(3)侧卧位睡眠;(4)适当抬高床头;(5)白天避免过度劳累。
3.3无创气道正压通气治疗 此为成人OSAHS患者的首选治疗方法。包括普通及智能型持续气道正压(CPAP)通气和双水平气道正压 (BiPAP) 通气,以CPAP 最为常用,CO2潴留明显者建议使用BiPAP。
适应证: (1)中、重度OSAHS患者(AHI>15次/小时);(2)轻度OSAHS(AHI 5~15次/小时)患者但症状明显(如白天嗜睡、认知障碍、抑郁等),合并或并发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3)经过其他治疗(如口腔矫正器等)后仍存在的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SA);(4)OSAHS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者,即“重叠综合征”患者;(5)OSAHS患者的围手术期治疗。
以下情况应慎用: (1) 胸部X 线或CT检查发现肺大疱;(2)气胸或纵隔气肿;(3)血压明显降低(血压低于90/60 mm Hg)或休克时;(4)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流动力学指标不稳定;(5) 脑脊液漏、颅脑外伤或颅内积气;(6)急性中耳炎、鼻炎、鼻窦炎感染未控制时;(7)青光眼。
气道正压治疗的疗效体现:(1)睡眠期鼾声、憋气消退,无间歇性缺氧,SaO2正常。(2)白天嗜睡明显改善或消失,其他伴随症状如抑郁症显著好转或消失。(3)相关并发症,如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糖尿病和脑卒中等得到改善。
3.4口腔矫治器 适用于单纯鼾症及轻中度的OSAHS 患者,特别是有下颌后缩者。对于不能耐受CPAP、不能手术或手术效果不佳者可以试用,也可作为CPAP治疗的补充治疗。
禁忌证:重度颞下颌关节炎或功能障碍,严重牙周病,严重牙列缺失不宜使用。
3.5 外科治疗 手术仅适合于上气道口咽部阻塞(包括咽部黏膜组织肥厚、咽腔狭小、悬雍垂肥大、软腭过低、扁桃体肥大)并且AHI<20次/小时者;肥胖者及AHI>20次/小时者均不适用。
对于某些非肥胖而口咽部阻塞明显的重度OSAHS患者,可以考虑在应用CPAP治疗1~2个月、其夜间呼吸暂停及低氧已基本纠正的情况下,试行手术治疗。术前和术中严密监测,术后须定期随访,如手术失败,应使用CPAP治疗。
3.6 药物治疗 目前尚无疗效确切的药物。
3.7治疗后的随访
病情总体随访 患者如未接受积极的治疗方法(如CPAP、口腔矫治器及外科手术等),应注意病情的变化,特别是其家属应注意患者夜间鼾声的变化,有无憋气及患者白天嗜睡的情况,鼾声时断时续或白天嗜睡加重均提示患者病情可能恶化或进展,应及时就诊复查PSG,必要时采取积极的治疗;已应用上述治疗的患者参考以下条目进行随访观察。
CPAP 压力调定后,患者带机回家进行长期家庭治疗,对家庭治疗的早期应密切随访,了解患者应用的依从性及不良反应,协助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必要时应行CPAP 压力的再调定,以保证患者长期治疗的依从性。其后应坚持定期随访。
口腔矫治器及外科手术 治疗后3和6个月应进行PSG复查,以了解疗效,对于不能耐受或效果不佳的患者应尽快改用疗效更肯定的治疗方法,如CPA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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