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治疗的影响因素
影响持续病毒学应答(SVR)的主要病毒学因素及宿主因素包括HCV RNA基因型、基线病毒载量、脂肪代谢紊乱以及肝脏病理损伤程度。其中,基因型是治疗应答最重要的预测指标;此外,治疗过程中,0、4、12、24、48周时HCV RNA水平的动态变化是临床极有价值的预测工具,因此应动态监控,以便进行更合理的个体化治疗。
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患糖尿病的危险性明显超过普通人群,容易发生脂肪代谢紊乱而诱发肝脂肪变性;同时肝脂肪变性后发生肝脏纤维化或肝硬化的可能性增加,此时患者对于抗病毒药物治疗的SVR减低。故若患者伴有上述病变,应重视可控制因素(如肝脂肪变性、胰岛素抵抗),在抗病毒治疗的同时主动采用药物干预。
追求利巴韦林在丙肝中疗效与安全性的最佳平衡
聚乙二醇化干扰素+利巴韦林联合用药由于可以达到早期病毒学应答、治疗期间维持HCV RNA阴性以及疗程结束后降低复发率,因而可以达到较为理想的SVR率,利巴韦林在慢性丙肝治疗中决不是可有可无,而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对利巴韦林重要性认识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专家指出,提高难治性丙肝患者的疗效不但需要增加聚乙二醇干扰素的剂量,而且需要提高利巴韦林的剂量。
多项研究表明,在丙肝的整个联合治疗过程中,利巴韦林的起始剂量越高,基因1型患者的SVR率越高;治疗中利巴韦林的总体暴露剂量越高,获得的SVR率越高。利巴韦林总体暴露剂量影响疗效,提示由于不良反应需要减低利巴韦林剂量时,应逐步降低剂量(如200 mg/d),且尽量避免中断利巴韦林治疗。当在派罗欣与利巴韦林联合治疗48周的疗程中,24周时不停用利巴韦林与停用相比,可以获得更高的SVR率(68%对53%);同时不停用利巴韦林还可以预防突破和复发。
由此可见,取得丙肝治疗成功的三个关键步骤分别为:初始治疗时采用利巴韦林标准剂量;疗程中尽可能维持利巴韦林标准剂量;坚持使用利巴韦林,直至疗程结束,避免利巴韦林停药。
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溶血性贫血,因此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积极对抗利巴韦林引起的贫血副作用,维持利巴韦林的用药剂量,可以提高联合治疗方案的疗效。
IDEAL研究目的是比较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2b(12KD)联合利巴韦林和派罗欣联合利巴韦林方案治疗慢性丙肝的疗效。其中,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2b(12KD)组利巴韦林的剂量调整每次为200 mg,而派罗欣组剂量调整每次为600 mg,直至停药。显而易见,该试验设计用药方案不利于派罗欣,其结果不能体现真正的Head-to-Head临床研究。对于在同一试验中不同的给药方案,该试验的主要研究者之一McHutchison在2005年1月7日接受路透社采访时曾经如此评论:“利巴韦林对于病毒抑制非常重要,该试验设计使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12KD)治疗组可能接受更大剂量的利巴韦林,进而将直接影响试验结果,导致试验结果向有利于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12KD)的方向偏斜。”?
因此,为充分发挥利巴韦林在慢性丙肝治疗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整个疗程中有必要维持足够的利巴韦林药物水平,同时密切监测、及时处理不良反应,以获得利巴韦林在疗效和安全性间的平衡。发生不良反应时小剂量递减,尽量避免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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