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骨缺损是严重开放性骨折,感染性骨折的常见并发症特别是伴有皮肤缺损者。长管骨骨质缺损超过6cm,传统的自体骨或异体骨移植,需要经过漫长的爬行替代过程,在其自身改建过程中,往往受到多种因素干扰而发生骨不愈合或植骨吸收等情况,治疗更为困难,致残率较高。以往公认治疗原则是:彻底治愈感染--修复皮肤缺损―松质骨植骨术。但治疗周期长,成功率低,感染易复发,关节功能恢复差。1944年mowlent报告在感染腔内应用植骨术成功以来,国内、外不少学者亦有应用的报告,但疗效仍无把握,创面修复也较困难,仍有因感染久治不愈而最终截肢者。实践证明:骨缺损的治疗关键是能否彻底治愈感染,只有彻底治愈感染后骨缺损修复才能奏效。感染久治不愈的原因主要是清创不彻底,引流不通畅,以及没有认识到稳定骨折端对治愈感染的重要性,或尚不了解和未掌握一种既能有效地稳定骨折端又便于感染治疗的骨折固定方法。本组病例证明:应用截骨延长术与加压固定术,结合彻底的病灶清除和正确的外科换药治疗感染性骨缺损,有以下有点。
骨外固定技术的优点:
1、可同期或分别进行骨段延长和加压固定。骨段延长修复骨缺损的方法简单,疗效确切。加压固定为骨断端的愈合提供了可靠保证。整体固定不影响关节,利于关节功能的康复。
2、空间固定形式,远离感染灶穿针,不增加局部损伤,不增加感染扩散机会,为彻底治愈感染创造了有利条件。牢稳的骨断端,使创面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利于创面修复。能确保引流通畅,便于创口换药。
3、肢体和皮肤延长技术,可同期治疗肢体短缩和皮肤缺损。
适应证和禁忌症:
1、适应证:血源性骨髓炎感染已治愈和创伤性骨髓炎炎症已局限的下肢骨缺损。下肢长骨开放性骨折合并伤口感染,炎症已局限的骨缺损。小腿开放性骨折的大段骨缺损和软组织缺损。
2、禁忌症:截骨处有炎症和广泛瘢痕及延长骨段不足6cm时不宜施术。
术式的选择
1、同步延长与加压固定(加压固定的速度与延长相同):适用于胫骨缺损,腓骨完整,清创彻底,皮肤缺损在3cm以下者。。
2、Ⅰ期加压固定(骨断端在术中直接加压固定):适用于胫骨和腓骨均有缺损,骨缺损2cm以下,感染已治愈,加压后远端肢体无血运障碍者。
3、 快速逐步加压固定(加压固定的速度快于延长速度):胫骨和腓骨均有缺损,骨缺损和伤口大于6cm,感染基本治愈,加压后无血运障碍者。
感染伤口处理原则:彻底病灶清除,充分引流和正规的外科换药是治愈感染的关键环节。伤口内有选择地使用抗生素,也是治疗感染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只有在彻底清创的基础上使用才是有效的。本组病例说明,在彻底病灶清除的基础上,骨断端早期保持一定的间隙,不会加重感染。相反,引流通畅不致残留炎性腔隙,是保证引流通畅必要条件,使伤口外科换药等治疗感染的措施变得更加有效,是彻底治愈感染和防止复发的关键。另外,骨断端的稳定性,对促进创面愈合防止感染扩散,也是一个的重要生物学因素,必须引起注意。
采用此法治疗感染性骨缺损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全身无感染中毒症状②创口感染基本控制,感染灶局限而稳定③截骨延长处无炎症或疤痕④骨缺损周围软组织无炎性水肿⑤加压固定时应随时观察肢体远端血运,发现有血运障碍时应停止加压或减缓加压速度⑥延长时应注意伤肢及针孔的无炎症反应,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严重时应停延长,全身应用抗生素。
应用骨段延长术与加压固定术,结合彻底的病灶清除和正确的外科换药,治疗下肢长骨感染性骨缺损,方法简单,疗效确切,感染不复发,可同期治疗皮肤缺损和肢体短缩,而且无需异地取材,体内无异物,肢体功能恢复好,有推广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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