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根治性切除是传统的首选治疗方法,一部分小肝癌也可通过肝移植治疗,但大多数肝癌患者往往合并多年慢性乙型肝炎或肝硬化病史,肝脏功能较差或肿瘤位置特殊等而丧失根治切除机会。肝动脉栓塞化疗(TACE)可取得较好的近期疗效,但因肝动脉解剖变异多、肝内肿瘤多源血供以及被阻断血管易形成侧枝循环等原因,难以达到根治。因此寻求有效的非手术治疗手段至关重要。由于放射源、放射设备和技术的进步,各种影像学检查的准确定位使放射治疗在肝癌治疗中地位越来越高,疗效亦不断改善。放射治疗适于肿瘤仍局限的不能切除肝癌,通常如能耐受较大剂量,其疗效也较好。外放射治疗经历全肝放射、局部放射、全肝移动条放射等传统放疗模式后,目前已步入精确放疗的崭新阶段。这种放疗模式可以使放射线的高剂量区与肿瘤形状一致,使肿瘤区接受更高即量,同时尽量保护周围正常组织。
肝癌放疗的适应证主要有:
① 合并肝硬化或其他内科疾病不能耐受手术的肝癌或拒绝手术的肝癌,包括早期肝癌;
② 对无手术指征的局限的中晚期肝癌,作为与TACE联合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
③ 手术切除困难的肝门区肝癌;
④ 门静脉或腔静脉癌栓。
⑤ 接受手术或TACE后局部复发或残留者;
⑥ 术后局部复发或肝内转移;
⑦ 单个或较为局限的转移性肝癌。
禁忌证包括:(1)肝癌伴严重肝硬化,肝功能Child-Pugh C级;(2)弥漫性肝癌;(3)肝癌伴大量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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