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梅毒发病率呈现增长趋势,且增长速度较快,2010年发病率较2000年增长1.6倍,据广州市2010年65个性监测点5类性病病例报告分析,梅毒一项就占报病数的40%以上,在各类梅毒中,生育期妇女、性活跃期妇女(年轻妇女)、隐性梅毒所占比例最大,这就决定了胎传梅毒也呈上长趋势。未经治疗的早期梅毒孕妇中,胎儿感染率约为80~95%,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先天梅毒儿。孕妇感染梅毒5年后,宫内感染可能性不大,8年后,基本无感染性。
如何确诊孕妇感染梅毒:
只要抽血检查发现TPPA阳性(梅毒确证实验),不管RPR、TRUST滴度多少,就完全可以确诊。
如何进行母婴传播阻断:
原则是随时发现随时治疗,既使临产时发现,也必须进行治疗。
首选方案: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一次,共3次。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15天。所有服妇还必需在孕晚期(孕28周及其后)再治疗一个疗程,两次治疗间隔,最好在4周以上(至少不小于2周)。
如何判断治疗效果:
只要感染了梅毒,终身TPPA均阳性,极少转阴。故此在应用青霉素治疗梅毒的时候,有没有疗效,是根据RPR/TRUST滴度下降水平来评价。
青霉素治疗后4周复查RPR/TRUST下降2个标准差滴度或以下,说明治疗有效(如治疗前RPR滴度为1:64,治疗后滴度降为1:16以下)。
妊娠合并梅毒有否感染胎儿?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感染梅毒已治愈后才怀孕者;2、感染梅毒时间超过8年者;3、在妊娠24周前发现并进行了正规驱梅治疗者;4、TPPA阳性,但RPR/TRUST阴性者;5、孕期发现梅毒后即开始正规驱梅治疗,妊娠晚期再进行了一次治疗者。以上这5种情况,发生胎儿感染机会极小。
如妊娠期间B超检查发现:1、羊水过多者;2、胎儿腹水甚至全身性水肿者(水肿儿);3、胎儿肝脾肿大者;4、胎儿多发畸形者,提示胎儿感染了先天梅毒,建议引产处理。
胎儿出生(新生儿)如何判断有否感染:实验室诊断是确诊指标,如果胎儿脐血RPR高于母体4倍,或新生儿脑脊液检查为淋巴细胞≥10×106/L;蛋白>50mg/dl,即可确诊。
若新生儿出生后发现1、持续性鼻塞3个月(梅毒性鼻炎);2、稍一牵动四肢即啼哭,四肢疼痛、压痛、肿胀(梅毒性长骨炎软骨炎);3、手指呈梭状肿胀(梅毒性指炎);4、头面部或四肢脱皮、丘疹、斑疹(梅毒性皮炎);5、肛周陈旧性放射状瘢痕,皮肤干皱如老人样;6、神情淡漠、无表情(幼年麻痹性痴呆);7、新生儿听力筛查异常(神经性耳聋);8、头发、眉毛、睫毛脱落。如有以上症状二项以上者,大都已感染先天梅毒。
出生后的新生儿如何办?
已确诊了先天性梅毒的新生儿,出生后尽快进行治疗(7天内)。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单位(kg?d),肌肉注射,连续15天。
没有完全确诊,但又不能排除有否感染,如新生儿2倍<RPR滴度<4倍,又没有明显梅毒症状,建议苄星青霉素5万U/kg?d,一次肌肉注射。
还需注意几点:
1、在胎盘、脐带娩出时,抽脐带血查RPR非常重要;2、正常情况下母乳是不含梅毒螺旋体的,所以母乳喂养不会传播梅毒,但如果乳头皲裂,可能会在乳汁中含有少量梅毒螺旋体(不足以致感染),可以等乳头恢复后再哺乳。3、丈夫或性伴侣必需同时进行检查治疗。4、在妊娠期驱梅治疗时,由于大量杀灭梅毒螺旋体,释放出的毒素会使身体出现发热反应,如体温高,可能导致胎儿宫内死亡。5、如在驱梅治疗同时服用中药扶正排毒汤,将更易排出毒素,减少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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