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儿童患者
推荐意见7:儿童患者治疗指征与疗程可参考成人患者,但由于儿童患者年龄小、治疗可供选择药物较少,因此应严格治疗适应证,对于2~11岁儿童,在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并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应用IFN-α、ETV、TDF或LAM进行抗病毒治疗(C1)。当12岁以上患者应用LAM发生耐药变异时,可考虑联合ADV进行治疗(C1)。
7 妊娠患者
推荐意见8:对于育龄期妇女应尽可能在妊娠前完成抗病毒治疗;采用IFN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需终止妊娠,采用LAM、LdT或TDF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继续原方案抗病毒治疗。采用ADV与ETV抗病毒治疗的患者,可考虑换用LAM、LdT或TDF继续抗病毒治疗(B1)。
推荐意见9:可于孕期28~34周对高病毒载量(HBV DNA > 6
log10拷贝/ml)的孕妇采用LAM、LdT或TDF进行母婴传播阻断(B1)。妊娠结束后如患者仍处于免疫耐受期,可于分娩后6个月时停止NAs治疗(B1)。
推荐意见10:目前尚无证据表明NAs治疗对精子以及胎儿的不良影响,对于正在应用NAs抗病毒治疗的男性患者,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考虑生育(C2)。
8 合并HCV/HIV感染者
推荐意见11:合并HCV感染者应先确定哪种病毒占优势,再决定如何治疗。如患者HBV DNA ≥ 104拷贝/ml,而HCV
RNA检测不到,则应先治疗HBV感染(B1)。对HBV DNA水平高且可检测到HCV RNA者,应先用标准剂量Peg-IFN联合利巴韦林治疗3个月,如HBV
DNA无应答或升高,则加用NAs治疗(B1)。
推荐意见12:合并HIV感染者如未进行HAART治疗或近期不需要进行HAART治疗(CD4 >
500/ml),应选用无抗HIV活性的药物进行抗HBV治疗,例如Peg-IFN-α或ADV(B1)。正在接受有效HARRT治疗的患者,则可在其HAART治疗方案中兼顾抗HBV药物,可选择TDF联合LAM方案或TDF联合FTC方案(C1)。
9 合并肾脏疾病患者
推荐意见13:HBV-AG患者如检出HBV
DNA,应考虑应用NAs抗病毒治疗(C1);但对于药物选择、疗程及停药指征目前尚无统一意见。合并肾功能不全者的抗HBV治疗,应根据患者肌酐清除率及透析情况调整给药间隔和(或)剂量。
10 接受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药物治疗的患者
推荐意见14:HBsAg阳性患者应用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性药物治疗时,即使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且ALT正常,也应在治疗前2~4周开始应用NAs预防性治疗,预防用药应选择抑制HBV DNA作用迅速的药物,如ETV或TDF(B1)。
推荐意见15:对于HBsAg阴性、抗-HBc阳性患者,如需应用强效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性药物(如抗-CD20、抗-TNF或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建议给予NAs预防治疗;否则可密切监测患者HBV
DNA和HBsAg,若出现阳性则应及时加用抗病毒治疗(C1)。
推荐意见16:在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停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NAs停药时间(B1)。
11 ALT ≤ 2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
推荐意见17:HBV DNA载量高且ALT为 (1~2)× ULN的患者和ALT正常、年龄>
30岁的患者均应行肝组织活检(B1)。如果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 ≥ 4,或炎症坏死≥ G2,或纤维化≥
S2,应积极给予抗病毒治疗(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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