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分期的历史追溯:
自国际抗癌联合会(UICC)1968年首次颁布TNM分期以来,30余年间肺癌的TNM分期先后进行了6次改版,目前世界各国使用的分期是2002年颁布的,它继续沿用了1997年第5版的分期标准,已经广泛应用到肺癌的临床诊断和治疗中。但业界对于现行分期仍然存在较多的意见和分歧。 目前分期的问题并没有完全反映肺癌的本质生物学行为。
新分期的诞生:
国际肺癌研究会(IASLC) 于1998年提出重新修订肺癌分期的建议。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此次新分期共收集了1990年~2000年间来自19个国家46个研究中心的67725名肺癌患者的临床资料,入组临床病例数远远超过前6版总的病例数,且不只是局限于欧美国家。第7版的大体结构仍与第5、6版相似,但细节方面做了一些改动,较以前的各个版本更具有科学性及说服力。
新分期的变更内容:
肺癌新TNM分期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T1分为T1a(≤2cm)和T1b(>2cm且≤3cm);T2分为T2a(>3cm且≤5cm,或合并其他因素且≤5cm)和T2b(>5cm且≤7cm);原T2肿瘤最大直径>7cm者归为T3;原T4原发肿瘤所在肺叶内出现转移结节者归为T3;原M1原发肿瘤所在肺叶以外的同侧肺叶出现转移结节者归为T4;原T4恶性胸腔积液、恶性心包积液、胸膜转移结节者归为M1;M分期分为M1a和M1b,即恶性胸腔积液、恶性心包积液、胸膜转移结节、对侧肺出现转移结节者为M1a,胸腔以外远处转移为M1b;T2bN0M0由IB期改为ⅡA期;T2aN1M0由ⅡB期改为ⅡA期;T4N0-1M0由ⅢB期改为ⅢA期。
新分期仍有局限性:
研究数据来源广泛,尚没有数据来源于非洲、南美及印度次大陆。一些人口巨大的国家(如中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所提供的数据占总体的比例太小。各个研究机构的治疗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导致了治疗结果的差异,对最终统计的生存率也产生了一些影响。此研究主要为回顾性研究,而各个研究中心在提交数据时难免会有所侧重,影响到了统计结果的随机性和客观性。此外研究者还认为需要更多的数据来验证修订内容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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