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告指出,癌症患者约1/5存在神经病理性疼痛,较典型的有放疗后疼痛或化疗后外周神经病变导致的疼痛、神经受压后疼痛,也包括合并带状疱疹、复杂性区域综合征等发生的疼痛。在癌痛伴有突发性疼痛的患者中,约1/4患者的疼痛存在神经病理性疼痛。
一、定义
1994年国际疼痛研究学会(IASP)的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定义是“疼痛开始于或起源于外周或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或功能不良”。2001年该定义简化为“损伤或疾病侵袭到中枢神经系统或躯体感觉系统所导致的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是癌痛的病理生理分型之一。
二、病因
神经病理性疼痛原因众多,包括物理性的机械损伤、代谢或营养性神经改变、病毒感染、药物或放疗的神经毒性、缺血性神经损害、神经递质功能障碍和一些非病毒性疾病。
三、诊断
神经病理性疼痛还没有统一的诊断标准。综合起来,主要有:
①有明确的神经损伤病史和病理学改变;
②疼痛的性质表现为烧灼样痛、电击样痛、刺痛、放射痛等,并可能出现自发痛、疼痛高敏或感觉异常;疼痛高敏和异常感觉(疼痛)是支持诊断的重要症状,前者指轻度的伤害性刺激导致重度的疼痛,又称痛反应过度,后者指原本舒适的刺激如轻柔触摸或温水刺激也导致疼痛。
③功能缺失表现为神经损伤后的感觉或运动缺失,所有的疼痛都发生在受损神经或传导通路的神经支配区域内,也可出现自主神经症状;
④对常规镇痛治疗仅部分敏感,而抗惊厥和抗抑郁药物治疗则有较好疗效。
四、治疗
由于病因复杂,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存在着不确定性。一线治疗药物是抗抑郁药(三环类和SSNRI类)、抗惊厥药(加巴喷丁和普瑞巴林),外周神经损伤可用局部5%利多卡因贴剂或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贴剂治疗。二线药物包括阿片类药物(曲马多、吗啡、羟考酮)。三线药物包括局部辣椒素、兴奋性氨基酸受体拮抗剂、抗心律失常药美西律、其他抗惊厥药、其他抗抑郁药等。临床上单一用药有时效果不佳,常常考虑联合用药,或采用微创方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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