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是慢性肝炎、肝硬化、肝癌的重要原因。我国有1.2亿HBV携带者;现阶段育龄期人群HBV感染率仍高达8.16%。阻断乙肝病毒母婴传播是全面控制乙肝病毒流行的关键,2010年中国乙肝防治指南指出:“治疗方法中抗病毒治疗是关键,只要有适应证,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慢乙肝妇女在妊娠期少数会有肝炎急性发作,若不及时治疗,病情可发生急剧恶化,甚至出现肝衰竭,还有一些正在进行抗病毒治疗中的患者意外妊娠,终止抗病毒治疗可出现肝炎发作。
一般来说,育龄期妇女肝功能正常,暂不建议抗病毒治疗,尽量在生育后必要时进行抗病毒治疗,无论是注射的干扰素还是口服的抗病毒药都有适应症及疗程要求,且在抗病毒治疗中尽量不要怀孕,以免对胎儿影响。但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酌情考虑:
1、孕妇反复肝功能异常,且在孕期肝功能损害明显甚至发生重肝,且HBVDNA是阳性者需考虑口服抗病毒治疗。
2、已生育的孩子是乙肝感染者,且孕妇HBVDNA水平较高者,建议再生育要考虑抗病毒治疗。
3、已在进行口服抗病毒治疗,但还没有达到停药标准,停药后有可能出现病情复发者,又想要孩子的,建议换用妊娠安全性较高的B类用药如替比夫定、替诺夫韦或拉米夫定继续治疗,但要慎重考虑全面。
4、在进行干扰素抗病毒治疗中怀孕者,必须终止妊娠。要怀孕必须在停用干扰素后半年以上。
希望有此类需求者到正规医院找医生咨询了解后治疗。
祝天下所有母亲都能生个健康活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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