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靠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可以完全控制发作,或即使偶发但发作程度不严重,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患者,不需要考虑手术治疗。大多数癫痫患者(60-70%)属于这种情况。医学上所谓的“药物难治性癫痫”,一般是指经过2年以上正规药物治疗无效,患者仍然频繁发作。这里的“频繁发作”,其含义也是不断变化的,过去由于检查手段落后,癫痫外科治疗水平低,经验少,风险较大,指征要求偏严,一般指每个月发作4次以上。近年来,外科技术提高迅速,风险也越来越小,使更多患者可以接受安全、有效的手术治疗,因此“频繁发作”的含义一般指每个月1次以上的发作或者指每年10次以上的发作。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有些病灶明确的癫痫类型,虽然发作次数很少,但是预期将来不可能靠药物完全控制,而且手术预期效果很好的情况,也可以尽早手术,对青少年患者尤其如此。
一定程度上说,发作次数是考虑是否手术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值得注意的是,常常患者及家属所说的发作只是指“摔倒、全身抽搐”的情况,其实很轻微的发作也是应包括在内的,例如:短暂的发愣、突然动作停止、持物落地,即使只有数秒钟,我们也称之为一次发作,其危险性易被忽视,若在独自穿越马路、驾驶机动车或高空作业时发作,常常酿成大祸。另外,发作的严重程度也值得注意,有的人可能一年仅发作1-2次,但表现为非常严重的持续状态,或者全身性抽搐严重,经常导致骨折、脱臼,在讨论手术指征时都应予以适当考虑。
如果长期的癫痫发作正在或者即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心理问题,则应尽早考虑手术治疗。例如,青少年颞叶癫痫,常造成患者的语言和认知障碍,抑郁,焦虑情绪,心理适应能力差,社交孤立等,在早期,这些是可逆的,但随着发作的持续,就逐渐变为不可逆,最终严重影响就学就业能力和婚姻状态。国内外的研究对此有类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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