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筛查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新指南建议:
①应在女性年满21岁时进行宫颈癌筛查,应避免对小于21岁人群进行筛查,过早筛查会造成不必要的或有害的评估或治疗。
②对于21~29岁女性,宫颈细胞学筛查每2年一次。
③对于≥30岁的女性,若其宫颈细胞学筛查结果连续3次为阴性、既往无CIN
2级或3级病史、无HIV感染、无免疫功能低下、无己烯雌酚治疗史,则可将筛查频率改为每3年一次。
④65~70岁人群,若连续3次筛查结果为阴性,且近10年未获异常结果,则可停止筛查。
⑤对于因良性疾病接受子宫全切术的女性,若既往无高级别CIN病史,可中止常规筛查。
⑥对于≥30岁女性,宜行细胞学和HPV DNA联合检测,两项测试结果均为阴性的人群为低危人群,其随后的筛查间期不应短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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