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聋诊疗标准
由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会和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编委会组织召开的全国梅尼埃病和突发性聋诊断标准及疗效评定标准学术会议于1996年10月22~24日在上海召开,该标准即为此次会议制定的标准。
定义:突然发生的原因不明的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诊断依据
1、突然发生的非波动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常为中或重度。
2、病因不明。
3、可伴耳鸣。
4、可伴眩晕、恶心、呕吐,但不反复发作。
5、除第VIII颅神经外,无其它颅神经受损症状。
治疗原则
早期综合治疗,积极寻找病因。
1、一般治疗:注意休息,适当镇静,积极治疗相关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2、改善内耳微循环药物。
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4、降低血液黏稠度和抗凝药物。
5、神经营养类药物。
6、其他治疗,如混合氧、高压氧等治疗。
疗效分级
1、痊愈:受损频率听阈恢复至正常,或达健耳水平,或达此次患病前水平。
2、显效:受损频率平均听力提高30 dB 以上。
3、有效:受损频率平均听力提高15 ~30 dB 。
4、无效:受损频率平均听力改善不足15 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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