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癌症疼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癌症疼痛普遍存在,规范治疗刻不容缓,卫生部决定于2011-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经专家酝酿,近日又发布了《癌症疼痛诊疗规范》“规范”概括了癌症疼痛治疗的各个方面,简明扼要地介绍了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对于各个专业的医生迅速了解癌痛的基本情况很有帮助。“规范”中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癌痛评估的原则和方法,并提出癌症疼痛评估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评估的原则。规范将数字分级法(NRS)、面部表情评估量表法及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三种方法列为癌痛量化评估方法,并推荐了《简明疼痛评估量表(BPI)》,根据不同患者文化水平、认知程度,便于从不同的角度来定量和定性诊断癌痛,实现精确评估从而为癌痛治疗提供基础。
将癌痛治疗从病因治疗、药物止痛治疗和非药物治疗三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病因治疗:即手术、放射治疗或化学治疗等方法,针对癌症患者给予抗癌治疗,有时可能解除、缓解癌症疼痛。
二、药物止痛治疗:倡导癌痛药物止痛治疗的五项基本原则如下:
1、口服给药:口服为最常见的给药途径。对不宜口服病人可用其他给药途径,如吗啡皮下注射、病人自控镇痛,透皮贴剂等。
2、按阶梯用药:以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痛三阶梯止痛治疗指南为指导,根据患者疼痛程度,有针对性地选用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3、按时用药:指按规定时间间隔规律性给予止痛药。按时给药有助于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
4、个体化给药:指按照患者病情和癌痛缓解药物剂量,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使用阿片类药物时,由于个体差异,阿片类药物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使用足够剂量药物,使疼痛得到缓解。同时,还应鉴别是否有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性质,考虑联合用药可能。
5、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密切观察其疼痛缓解程度和机体反应情况,注意药物联合应用的相互作用,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以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3、非药物治疗:用于癌痛治疗的非药物治疗方法主要有:介入治疗、经皮穴位电刺激等物理治疗、社会心理支持治疗等。介入治疗是指神经阻滞、神经松解术、经皮椎体成形术、神经损毁性手术、神经刺激疗法、射频消融术等干预性治疗措施。硬膜外、椎管内、神经丛阻滞等途径给药,可通过单神经阻滞而有效控制癌痛,减轻阿片类药物的胃肠道反应,降低阿片类药物的使用剂量。介入治疗前应当综合评估患者的预期生存时间及体能状况、是否存在抗肿瘤治疗指征、介入治疗的潜在获益和风险等。
止痛治疗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癌痛的规范化治疗需要肿瘤内、外科、疼痛、放疗、麻醉等学科的密切协作,并应当有针对性的开展止痛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家属、包括医务人员对疼痛治疗的认知水平。随着“规范”的发布必将进一步规范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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