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肝脏功能不稳定,一般不建议妊娠,因为妊娠期间病理生理学变化,会加重肝脏的负担,从而加重肝脏功能的异常。
对于肝功能稳定的HBV患者还是可以妊娠的,这有几种情况,第一是处于免疫耐受期的HBV感染者,这种患者病毒复制活跃,e抗原(乙肝的一种可溶性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并没有抗病毒指征,但母婴传播的可能性较大,经过阻断治疗,约85%后代不会有乙肝慢性感染发生,也有报道显示,这种传播与母亲HBV DNA滴度相关;
一些研究者在妊娠后3个月应用药物降低HBV DNA量,并在婴儿出生后应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来阻断母婴传播,获得满意效果。第二是处于抗病毒治疗的患者,这种患者已经进入免疫清除期,经过抗病毒治疗一段时间,HBV DNA已经转阴,但还没有e抗原消失,肝功能稳定。这种患者是暂时不能停药的,否则会引起病毒反弹,一般也不主张妊娠,因为服药期间妊娠可能会对胎儿发育造成一定影响;
假如患者一定要求妊娠,一些研究表明,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两种抗HBV药品)持续应用是比较安全的,可供患者选择。第三种是病情已经稳定的携带者,表现为HBV DNA阴性,e抗原消失,e抗体出现,肝功能正常,这种患者不用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怀孕,经过婴儿出生后注射乙肝疫苗,其母婴传播的概率几乎为0。
相关文章